•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3-06474
  • 组配分类:
  • 综合监管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 06- 02 15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在高考、选考、单独考试、中考和学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龙社发[2023]103号要求,在中、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需加强噪声管理现将2023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1日至18日高考、中考等特殊活动期间,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相关部门要从严审批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证明。

二、在高考日(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6月17日、18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结束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考点周边下列行为的管理:

(一)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建筑施工、装修作业、房屋拆除以及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机器切割加工等;

(二)划龙舟、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

(三)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以及乐器演奏等;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活动期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噪声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业生产、烧烤排档、酒吧经营,大型活动举办、广场舞、夜间大货车行驶等导致噪声扰民情形的管理;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现场周边进行巡查,及时应对噪声干扰考试的情况,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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