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里鸣苑”拟命名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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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单位上报的“桂里鸣苑”拟命名称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即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建筑物类型拟命名称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向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社会事业局反映。(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处,联系地址:西一街181号B幢210室,联系电话:59902530;市社会事业局区划地名办公室,联系地址: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402室,联系电话:5991186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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