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0383MB1D80489M/2023-06953
  • 组配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行审投〔2023〕111号 关于核准温州龙港咸园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07- 26 09 : 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第二名称:温州电力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温州龙港咸园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核准,现将该项目建设内容重新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扩建1台50MVA主变,采用110/10kV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分接头110±8×1.25%/10.5kV,接线组别为YNd11,阻抗电压为17%。新增110kV出线1回,采用线变组接线,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0.05km、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05km;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2.4km、110kV单回电缆线路长度0.45km。本期新增10kV出线10回,10kV电气主接线由单母分段接线(其中Ⅱ、Ⅲ段母线短接)完善为单母线四分段接线。本工程变电站土建部分于原站址内进行,无新征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346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三、项目选址:龙港市咸园社区。

四、项目法人及建设期:项目法人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第二名称:温州电力局,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16个月,拟开工时间2024年9月,拟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五、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六、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接文后,希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9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307-330383-99-01-149746

龙行审投〔2023〕111号  关于核准温州龙港咸园11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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