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5年龙港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单位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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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各保险公司: 根据《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7号)和《温州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扩面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计划启动2023-2025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工作,请有意向参与本险种承保的保险公司于及时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报告,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对象: 在龙港市注册或在龙港正常纳税的保险公司。 二、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7日。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