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房屋征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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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房屋征收,龙港市方南村135号、方南村137号、方南村138号、方南村264号、龙翔路3224号、龙翔路3222号、龙翔路3220号共7间房屋在项目征收范围内,经项目产权调查小组调查,该7间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有原苍南县土地管理局关于违法占地建房补办使用土地的批复文件,因历史原因及买卖转移等,存在批复文件与房屋现使用人不相符情况,现将该7间房屋按照现状实测面积以及现使用人姓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规定给予安置,7间房屋名单公示如下: 一、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 社区:方良社区 房屋间数:7
二、公示方式:社区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lg.gov.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现场指挥部 地址:龙港市沿江路383号 联系电话:0577-59955510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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