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龙港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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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病虫灾害防控能力,全面巩固拓展环保督察整改行动,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4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种植在龙港市内的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采用植保无人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作业(允许周边县、市植保服务组织来我市跨区开展作业服务),且全年合计作业面积3000亩次(含自有种植面积)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补贴方式 采用先作业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三、补贴面积认定 无人机内置存储作业数据和作业服务确认单作为认定补助面积的主要依据。 四、补贴标准 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采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水稻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服务作业且全年作业面积3000亩次(含自有种植面积)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6元/亩次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操作程序 (一)申请备案。作业服务组织如实填写统治服务组织备案表(附表1)、营业执照、民用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植保无人机发票、作业人员操作培训证及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作业建档。作业服务组织要认真做好作业台账。飞防作业服务合同在签订后要及时报备,作业服务实施完成后要将龙港市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补贴申请表(附表2)、病虫害飞防作业确认单(附表3)、作业数据(或飞防作业轨迹截图)、病虫害飞防作业服务汇总表(附表4)按时间顺序,装夹成册。要求纸质台账和线上数字化台账同步进行梳理,且数据务必保持一致(施肥等数据不计入),对无法提供无人机作业数据和飞防作业确认单的不予以补贴。 (三)作业面积审核与公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服务组织提供的无人机作业数据和飞防作业确认单等作业台账对本辖区内作业面积进行核实,并对经核实的作业面积进行公示。 (四)资金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支付系统向飞防服务组织的基本户账户拨付飞防作业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作与政策宣传。实行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贴政策有利于促进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对稳定我市粮油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申请备案,确保补贴政策有序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责任科室负责组织申报、补贴面积核实及公示;要加强辖区内作业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尽量开展连片作业。 (三)规范与优化服务。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按照双向选择的要求,优化服务,适当降低作业服务价格;服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指导,努力扩大服务面积;加强作业人员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推进科学用药,切实提高安全用药水平,防止人畜中毒和伤亡事故发生,并对作业安全负责;如实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补贴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补贴。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