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80657T/2024-11873
  • 组配分类:
  • 学生与安全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24年龙港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 10- 25 16 : 5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纠治校园中的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市社会事业局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紧盯突出问题,强化长效管理,着力整治校园中的形式主义,减少对中小学校和师生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师生。通过治理,各类进校园活动严格落实清单管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强制摊派的社会性事务全面清理;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数量进一步压减,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优化;“指尖上的APP”数量进一步精减,强制使用、过度留痕、随意考核排名等增加师生负担的问题有效杜绝。

二、整治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现状,聚焦学校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逐项整治。坚持纠治并举。把边整边改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坚持疏堵并举,及时建章立制、完善举措,力争取得师生有感、群众点赞的具体成效。坚持协同联动。发挥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席会商机制,把住进校园工作源头,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聚焦4个方面:

(一)进校园活动方面

主要针对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治理未经审批同意开展清单外活动,活动的事项数、频次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经审批同意的清单内活动项目主题过大,子活动过多的问题;临时性安排的活动过多的问题;活动片面追求参与度、覆盖面,并与考核评比捆绑的问题。

(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

主要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包括评估创建等事项。重点治理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问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项目数量过多过频,台账数量多,存在“过度留痕”的问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整合不够到位,同项目多部门考核,且标准不一的问题;检查评比考核标准僵化,忽视工作实际的问题。

(三)社会事务方面

主要针对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重点治理把拆迁、招商、庆典、商业保险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的问题;以“小手拉大手”的名义,将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转嫁给学校,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过多抽调师生担任评委、宣讲员、礼仪员,参加文艺表演、非教学类比赛,强制师生参加网络投票、点赞好评等问题。

(四)“指尖上的 APP”方面

主要针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开发的需要中小学校和师生使用的各类APP应用、政务公众号、“浙政钉”工作群组、小程序、网站等。重点治理师生使用的软件平台数量过多的问题;政务应用、政务公众号存在强制使用、过度留痕等问题;随意与学校或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等不合理使用要求的问题;运用排名、通报、晾晒等方式推广使用软件平台的问题;“浙政钉”工作群功能重复、不承载具体工作业务、长期不使用(6个月以上)且无实际工作开展需求等问题;由家长代学生在相关软件平台上学习答题,学习教育沦为形式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贯穿全年,主要分为5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2024年2—3月)。各校通过逐校摸排, 分类梳理,全面摸清本校2023年以来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基本情况及事项清单。

(二)部署发动(2024年4月上中旬)。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部署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级公布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线索,全面从快纠治。

(三)自查自纠(2024年4—5月)。在各校全面摸清2023年以来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事项清单的基础上,逐项分析与学校、师生的关联性、必要性、可操作性,按“清理取消一批、压减整合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研究整改举措,形成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

(四)重点整治(2024年6—10月)。市社会事业局组织调研检查核查工作,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边整边改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做好纠建并举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审批、公示、观测、通报、问责和考核机制,深化治理成效。

(五)总结提升(2024年11—12月)。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完成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向温州市教育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会事业局成立全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 市专项治理工作。社会事业局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师生有感。市社会事业局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核把关,指导学校合理安排进校园事务。要采取访谈、座谈会、开设意见箱等方式,积极听取师生、家长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把最突出的问题、最深层次原因找准找实,确保问题整改举措务实有效,确保治理成效学校认可认同、师生有感有获。

(三)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建立专人联络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典型通报制度等,加强工作交流和跟踪问效。对于违规安排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而引发师生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党政机关、社会群众广泛知晓的工作氛围,争取各部门最大理解支持,共同维护好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守牢安全底线,防止引发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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