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 3 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龙港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 3 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李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放宽龙港市落户条件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关于进一步放宽龙港市落户限制的要求目前都已纳入现行的龙港市户籍政策,故暂时不再做进一步放宽。 截至目前,龙港市户籍人口 38.3 万,流动人口 15.3 万,占人口总数 28.5%。龙港市行政管辖面积 183.99 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 0.29 人/平方公里。同比苍南、平阳两地,2023 年底苍南县行政管辖面积 1079.34 平方公里,人口 84.85 万人,人口密度为 0.078 人/平方公里。阳县行政管辖面积 1051 平方公里,平阳县人口 88.62 万人,人口密度为 0.084 人/平方公里。相较之下,龙港市人口密度已经远远高于相邻两县。 龙港市户籍制度已经走在全市前列,在 2020 年,为进一步开放落户限制,我们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规定》。根据文件,1.我市户口迁入政策已将外来人口落户放宽至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即可落户,未对居住时间作为前置条件予以限制。2.目前我市户口迁入政策已将外来人口落户放宽至在我市有参加社保即可落户,未对参保时间作为前置条件予以限制。3.目前我市户口迁入政策包括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居住地、政策性、社保落户等 5 种类别,已经完全囊括所有需要落户的外来人员,包括提案建议中 3、4 类人员。4.根据《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人才,已在原有的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 35 周岁以下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学历或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本市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现行政策已经完全符合您的提案要求。 最后,感谢您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支持。 龙港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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