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龙港市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一、预算调整事由 (一)年初预算情况 经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2.11亿元,同比增长8.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80.5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6.60亿元。 (二)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1-10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29.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6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年初预算的86.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1.86亿元,同比下降23.6%,完成年初预算的39.6%。土地出让金挂牌出让总额35.52亿元,已入库31.59亿元(含2023年挂牌出让12亿元)。 2024年1-10月份,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98亿元,同比下降17.8%,完成年初预算的5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43亿元,同比增长3.2%,完成预算数40.3%。 (三)预算调整原因 今年以来,土地市场低迷、房地产市场调整转型期遇冷,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还在上升,土地出让收入及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另因政府债务限额增加、社保基金收支变化等因素,市级预算需作相应调整。为如实反映我市的财政收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调整收支预算。 二、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2.11亿元,同比增长8.0%,与年初保持一致。其中:税收收入预期16.50亿元,调减1.19亿元;非税收入预期5.61亿元,调增1.19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为46.90亿元,拟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4亿元,调整后预算数为46.66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预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1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3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7 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减少0.93亿元,调入资金增加1.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0.7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0.24亿元,上解支出增加1.99亿元,年终结余增加0.53亿元,区域间转移支付减少1.0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0.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1.政府性基金收入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80.51亿元,本次拟调减34.84亿元,调整后预算数为45.66亿元,其中:调减土地出让收入42.04亿元(主要原因是受土地市场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不及预期),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0.0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0.0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0.21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6.90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76.60亿元,拟调减18.27亿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8.33亿元。 3.政府性基金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预计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2.6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34.8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0.5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8.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减少0.0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2.6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18.27亿元,调出资金调增1.15亿元,年终结余调减0.91亿元,上解支出调增0.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收入为5.58亿元,本次拟调整为5.14亿元,减少0.44亿元,其中:保费收入减少0.3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0.20亿元,利息收入减少0.04亿元,委托投资收益增加0.15亿元,转移收入减少0.03亿元。减少的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减少(个人缴费收入减少)0.32亿元,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减少0.20亿元,调剂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应上缴省厅的职业年金利息(设市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支出为5.13亿元,本次拟调整为5.26亿元,增加0.1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增加0.12亿元,转移支出增加0.01亿元。增加的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基础养老金支出增加0.05亿元(基础养老金从每月330元调高到每月350元),机关事业养老待遇支出增加0.07亿元(人口老龄化,退休人数增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事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172万元,本次拟调增4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发公司和产业科技公司利润上缴),调整后预算数为6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172万元,本次拟调增44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6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2024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4.66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89.1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5.52亿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4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4〕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及额度调整的批复》浙财债〔2024〕16号等文件通知,本次拟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务转贷收入”18.2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4亿元。其中:1.1亿元用于龙港市产业集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7亿元用于龙港市公办托幼园建设工程(二期);0.15亿元用于龙港市公办托幼园新建工程(一期);0.6亿元用于龙港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1.1亿元用于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73亿元用于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项目二期;1亿元用于中国非织造材料产业集聚示范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1亿元用于龙港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0.7亿元用于龙港市基层卫生防疫及医养设施建设工程;0.25亿元用于龙港市芦浦卫生服务中心(康养服务中心);0.17亿元用于龙港市云岩卫生服务中心(康养服务中心);1.5亿元用于龙港市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项目;0.7亿元用于龙港市公办幼儿园(三期)建设项目;0.3亿元用于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港区基础设施项目;3亿元用于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城区片海塘);1.2亿元用于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江南涂舥艚港海塘);1.2亿元用于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新城片青龙湖海塘)。 龙港正处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决扛牢财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顶压奋进、攻坚克难,努力为龙港加快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多作贡献。 龙港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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