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80657T/2024-12712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12- 05 10 : 04 浏览次数: 字体:[ ]

林海哨代表:

您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预防与关注校园霸凌的综合干预的建议》(人大建议153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表示非常的赞同,近年来,市社会事业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特别是防校园欺凌工作,及时安排部署,防患于未然,有效维护校园平安稳定。主要工作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确保防校园欺凌工作落实落细。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班级层层压实责任,将校园欺凌工作列入到安全考核内容中,建立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制度,紧急事件要求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置。2023年年底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召开龙港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2024年4月17日,再次召开龙港市教育系统防校园欺凌工作推进会,推动各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二)强化措施,推进防校园欺凌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开展校园反欺凌正向引导教育。防治校园欺凌正向引导教育的举措非常关键,它们有助于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同时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首先,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国旗下讲话、课堂讲解、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明确尊重他人、团结友善的重要性,让他们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不道德和违法性。同时,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增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和相互理解,营造团结友爱的校园氛围。其次,开展法治教育。利用法治课程、邀请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反欺凌专题讲座等途径,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欺凌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共开展反欺凌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等活动共210余场。再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精心组织开展特别是针对外来务工子女、离异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五类学生”的关爱、帮扶,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有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针对性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心态,增强自信心和应对压力的能力,减少欺凌行为的发生。去年以来共开展心理健康讲座53次,点对点辅导30余人。最后强化家校育人形成合力。指导各校加强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引导,开展各类育人活动,如这学期已组织各学校开展“校园防霸凌”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应对校园霸凌,此外建立与家长的长效沟通机制,指导家长协同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加强教师、学生、家长三方的沟通交流,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从根源上铲除学生欺凌霸凌事件的土壤。二是开展校园欺凌事件排查工作。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座谈、谈心谈话,设置投诉电话、举报信箱、设立班级安全员等多种方式,及时查找学生欺凌苗头迹象,建立学生问题台账,加强班级学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坚决将学生欺凌霸凌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消除校园欺凌隐患事件61起。三是加强校园“三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以及保安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有安排住宿的学校还实行校园24小时巡查责任制,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此外以校园安全标准化创建为契机,全面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已实现全市中小学重要场所监控覆盖率100%。

(三)健全机制,确保防校园欺凌工作碰真碰硬。

制定《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学校家访工作和校园欺凌治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建立“学校每周自查、局每月核查”制度,组织12个检查组加强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分组座谈、校园观察、查看档案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学校在学生中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以及开展思想品德、心理和安全教育情况。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2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保障。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以 “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小组,定期总结、研究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各学校明确全体教职工均负有预防、制止和打击校园暴力的责任,把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教育,提升防治水平。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继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充分了解当前中小学生思想状况,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定期召开家长会,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三)强化疏导,抓好矛盾摸排。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不稳定因素大排查,通过教职工、学生、家长、网络等多渠道多信息源掌握情况,掌握具有不良行为习惯或者心理障碍的学生有关资料,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现欺凌隐患的,及时跟踪,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学校不能直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

(四)部门联动,形成防治合力。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强化防范学生欺凌事件的工作合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落实学校与当地公安部门无缝对接,出现隐患或警情,联系当地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干预。

(五)家校联动,落实监护责任。各校要畅通家校沟通机制,发现学生存在不良行为的,及时告诫、制止并及时告知家长,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学生和家长预防应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困境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制度。

(六)强化处置,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快速科学处置机制,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学校发生一般性欺凌事件或接到校园欺凌举报后,一般自行处置,并加强对施暴学生的教育,开展受害学生心理辅导和关爱活动,同时告知双方家长,记录相关处置、教育过程并存档备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系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每年定期开展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的专项督导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市的教育工作,关心我市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教育工作献计献策,我们相信在您和更多的社会同仁的共同支持下,我们的学生一定会更加快乐健康的成长。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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