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5-14927
  • 组配分类:
  • 征收相关工作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龙港市平阳鳌江至苍南钱库公路象南至林家院段公路工程(彩虹大道)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3- 21 11 : 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龙港市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24〕19 号)、《关于开展龙港市平阳鳌江至苍南钱库公路象南至林家院段公路工程(彩虹大道)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的公告》(第1号)等有关文件,现将龙港市平阳鳌江至苍南钱库公路象南至林家院段公路工程(彩虹大道)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定单位或实施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后续处理以本次公示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
    认定及实施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现场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80


附:龙港市平阳鳌江至苍南钱库公路象南至林家院段公路工程(彩虹大道)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公示表(第1批次).docx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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