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9277F/2025-15083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06期)

发布日期: 2025- 03- 28 15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食糖等8类食品1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87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州永元超市有限公司宫后店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龙港市西排农贸市场(丁壮壮)销售的螺丝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龙港市西排农贸市场(黄张女)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四)龙港市西排农贸市场(吴海春)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五)浙江睿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龙港西城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六)龙港市梁兰芬水果摊销售的香蕉,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七)温州绿万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八)龙港市李同国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九)温州永元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卷生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十)温州永元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温州永元超市有限公司龙湖店销售的卷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温州永元超市有限公司东城店销售的香蕉,联苯菊酯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此通告。


附件:1.明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328.xlsx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328.xls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28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