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龙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群(团)体、传承基地与体验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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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非遗保护工作,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组织开展第三批龙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群(团)体、传承基地与体验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广泛发动、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拟推荐陈璋璋等27人、三垟酿造技艺传承群体等2个群体、龙港市永丰锡器非遗传承基地等2家基地为第三批龙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群(团)体和传承基地。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有效联系方式,要求实事求是,我部按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以受理。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 举报电话:0577-68663716 举报邮箱:1144939241@qq.com
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