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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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补偿人: 《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期满,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共6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 (试行) 》、《龙港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暂行办法 (试行) 》、《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修订版)》等相关规定,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相关问题说明及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征求意见收集的问题情况 征求期间,共收集到以下6条意见: 1.“我的建议是这次拆迁麻烦给个确认结束时间,结束之后能拆就拆,不能拆的话,就不要拆迁了,已经签订合同要么先给钱,要么全部取消不要拆迁了。举例:现在拆迁好比,某人的女儿跟人订婚了,然后男方一年多了又不跟女方结婚,又不允许女方取消订婚,更不能允许女方自由的跟别人订婚,然后男方一直拖着,这样很难受”; 2.“龙港大桥片区块一咸园砖瓦村40-1符合村镇审批集体土地享有与邻居同等拆迁补偿”; 3.“举例比如我的面积是150,你们给的方案必须赔偿180平方,为什么不能安置面积是否直接选90平方或者120平方,剩下60平方赔偿现金,可以作为装修生活资金,总之就是安置面积少点,留点赔偿现金”; 4.“鉴于当前大部分拆迁户已完成签字环节,为了更高效地推进后续工作,建议已完成签字先进入腾空房屋的相拆迁户,优先领取补偿款(房票/现金)”; 5.“砖瓦村咸园40-1官凤姑在该区块红线内,符号《城乡规划法》,合法取得村镇审批宅基地且唯一住宅,户口在砖瓦村,《物权法》应得到同等征收补偿”; 6.“如果老家是2个户主的名字的,一个同意签一个不同意签要怎么解决”。 二、是否采纳及情况说明 (一)第一条意见的情况说明 该条建议属于实施征迁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属于本次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政策相关内容,不予采纳。后续会将此建议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研判该征迁方式的可行性。 (二)第二条意见的情况说明 该条建议属于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本次补偿方案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办法按照龙政办发[2024]19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遂该条建议与本次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无关。 (三)第三条意见的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内容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目前龙港大桥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决定已经完成发布,为保证本次征迁的平衡及统一性,该条建议本次不予采纳。 (四)第四条意见的情况说明 该条建议属于实施征迁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属于本次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政策相关内容,不予采纳。后续会将此建议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研判该征迁方式的可行性。 (五)第五条意见的情况说明 该条建议属于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本次补偿方案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办法按照龙政办发[2024]19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遂该条建议与本次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无关。 (六)第五条意见的情况说明 本意见属于因家庭矛盾或纠纷造成无法签约情况,不属于补偿安置方案政策意见收集范围。如在后续征迁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征迁点及社区工作人员反映,积极化解矛盾。遂本条意见不予采纳。 三、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鉴于《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并未提供本方案违法违规依据,本方案不作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附件: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