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892B/2025-1585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5- 06 09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有关规定,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动办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组织全市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警报信号种类具体如下: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防灾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

龙港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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