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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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要求以及浙江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文件相关规定,结合行业日常监管和规范整治排查结果,现将龙港市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7日。 如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64258051,邮箱:58057195@qq.com。公示结束后,将对各地公示后上报的名单统一向社会公告,公告后原则上我局不再受理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有关业务办理申请,请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主动转型,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或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5年 5 月 8 日 附件: 龙港市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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