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4月份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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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民助〔2023〕113号)和《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浙民计〔2008〕206号)文件精神,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审核,2025年4月份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05户5366人,共计保障金4926810.5元,补助金将直接拨付到各对象社保卡内。请各对象及时查看。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