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对现行的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三大政策类别进行迭代升级,现制定《2025年龙港市级产业政策》。
二、制定依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8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龙政发〔2024〕3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龙政发〔2024〕1号)等。
三、主要内容
《2025年龙港市级产业政策》在温州及现有龙港产业政策基础上梳理形成,包括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三个政策类别,共12个细分领域、49条政策。
(一)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包括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规模水平提升、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质量强市建设等六个类别,合计27条。主要是突出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科创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能源汽车、谷子经济等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
(二)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包括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商贸业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商务会展业发展等四个类别,合计14条。主要聚焦货运物流、首发首店、商贸服务业升级纳统、文化创意、消费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
(三)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包括支持现代物流发展、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等二个类别,合计8条。政策围绕加快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系,突出现代物流物流业发展、外贸企业发展、企业参加重点国际性展会、企业出口信用保障、贸易摩擦补助等方面,助力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四、名词解释
总量控制是指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额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限。
地方综合贡献度是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规费除外)、人才贡献、科技创新投入、就业贡献等。“以上”均包含本数。
五、适用对象及实施期限
本政策适用对象奖补时间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计,适用范围原则上为龙港市范围,所指企业原则上为申报时依法登记在册、依法纳税的龙港市企业或合伙企业,行政单位原则上不作为奖补对象,本政策正文另有规定除外。
本政策自2025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申报指南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未明确奖补事宜以申报指南或实施细则为准。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577-6866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