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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发布日期: 2025- 07- 18 09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龙港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18日)

 

根据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5388个,从业人员22138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7.8%,零售业占72.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3.5%,零售业占66.5%(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88

22138

批发业

1496

741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7

5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2

38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59

105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62

235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8

7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03

210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23

542

贸易经纪与代理

30

116

其他批发业

202

730

零售业

3892

14724

综合零售

98

84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64

57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71

29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38

323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22

69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0

55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1

68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57

137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71

384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0.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388

22138

内资企业

5371

21948

港澳台投资企业

4

171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2

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21亿元,负债合计73.33亿元。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42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3.21 

73.33

266.42 

批发业

83.41 

62.73

194.5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08 

0.00

0.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1

0.53

1.9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91

2.54

7.8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2.56

26.92

56.1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16

0.03

0.3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8.73

30.39

114.6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93

1.99

10.26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1

0.09

0.46

其他批发业

1.43

0.23

2.86

零售业

29.79 

10.60

71.87 

综合零售

1.85

1.02

8.4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2

0.21

1.7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36

1.41

9.8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87

2.25

13.4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7

0.26

2.4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05

1.73

13.1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7

0.72

2.6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69

1.11

5.6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21

1.90

14.5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85个,从业人员3029人(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5

3029

道路运输业

274

2040

水上运输业

8

152

航空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1

26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5

363

邮政业

6

200

    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铁路运输业单位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96亿元,负债合计13.38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6亿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96

13.38

10.46

道路运输业

13.04

10.24

5.17

水上运输业

1.21

0.91

0.90

航空运输业

0.004

0.003

0.003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68

0.43

1.2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50

1.79

1.32

邮政业

0.52

0.01

1.83

    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铁路运输业单位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2个,从业人员1879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7.8%,餐饮业占5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0.4%,餐饮业占69.6%(详见表4-6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2

1879

住宿业

87

571

旅游饭店

5

52

一般旅馆

80

504

民宿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

**

餐饮业

95

1308

正餐服务

79

1253

快餐服务

2

6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1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6

23

其他餐饮业

6

1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4亿元,负债合计1.33亿元。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5亿元(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4

1.33

5.45

住宿业

1.27

0.27

1.17

旅游饭店

0.29

0.17

0.11

一般旅馆

0.98

0.10

1.04

民宿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 

** 

** 

餐饮业

2.17

1.05

4.29

正餐服务

2.14

1.04

4.19

快餐服务

0.01

0.01

0.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1

0

0.0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1

0.001

0.05

其他餐饮业

0.01

0.005

0.0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02个,从业人员2037人(详见表4-8

 

4-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02

203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

6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5

28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12

169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详见表4-9)。

4-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02

2037

内资企业

501

2033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1亿元,负债合计1.05亿元。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8亿元(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31

1.05

6.0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57

0.23

0.1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28

0.08

0.5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6

0.73

5.38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66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7个,物业管理企业7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84个。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075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63人,物业管理企业230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63人(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66

5075

房地产开发经营

97

1163

物业管理

79

2301

房地产中介服务

384

126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1

334

其他房地产业

5

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详见表4-12)。

4-1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66

5075

内资企业

664

5044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4.0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8.0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4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79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58.84亿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12亿元(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84.03

258.84

69.1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78.02

256.46

61.89

物业管理

1.42

0.60

2.51

房地产中介服务

0.79

0.17

3.88

房地产租赁经营

3.79

1.61

0.82

其他房地产业

0.01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82个,从业人员5204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0%,商务服务业占87.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4%,商务服务业占88.6%(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82

5204

租赁业

141

592

商务服务业

941

461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82

5204

内资企业

1080

5199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1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26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63亿元。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1亿元(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8.21

11.63

13.91

租赁业

0.95

0.28

1.61

商务服务业

27.26

11.35

12.3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4]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3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5]因数据汇总口径限制,本公报暂未公布金融业总量数据

[6]因龙港市撤镇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影响,本公报数据未与2018年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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