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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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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龙港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根据龙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198个,从业人员1209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92个,从业人员12073人(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17亿元,负债合计21.79亿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15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78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2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04亿元,负债合计54.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53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49个,从业人员1458人(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亿元,负债合计0.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详见表5-5)。 表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80个,从业人员801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6个,从业人员557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4亿元,负债合计0.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8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33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91个,从业人员211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1298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0亿元负债合计4.5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4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65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01个,从业人员98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84个,从业人员78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2亿元,负债合计0.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2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93个,从业人员4749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41.1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5]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3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6]因龙港市撤镇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影响,本公报数据未与2018年数据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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