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无主船舶的处置公告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无主船舶的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 2026- 08- 04 15 : 31 浏览次数: 字体:[ ]

龙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巡查扣押无船名号泡沫船舶壹艘,共壹艘。根据调查,该渔业船舶无船名号、无船籍港登记证书、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因无法联系相关权利人(所有权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我单位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保存。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逾期未接受调查的,我单位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港市海防联勤中心2楼渔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59955505

附件:现场照片.pdf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