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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认领公告(2026A007)

卷烟认领公告(2026A007)

发布日期: 2026- 06- 03 15 :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6年06月03日09时38分,根据举报线索,龙港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松宁路某某快递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有快递工作人员陈某某在场。经快递工作人员陈某某开箱验视,从2个包裹内共查获卷烟中华(金双中)4条,共计1个品种4条,该批卷烟当场无人认领。上述卷烟因质量有疑,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本局分管领导批准,上述卷烟被本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龙烟存通[2026]第54号)。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上卷烟所有者持托运凭证等相关证明卷烟所有权的有效凭证到龙港市烟草大厦一楼专卖管理所(电话: 13958758776)认领该批卷烟,逾期不来认领的,龙港市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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