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5-1010450182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 号:
  • 龙政发〔2025〕25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GD00-2025-0005

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

各社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港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批复》(浙政函〔2020〕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调整情况,对龙港市已划转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中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划转的通告》(龙政发〔2020〕144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第二批)划转的通告》(龙政发〔2021〕77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第三批)划转的通告》(龙政发〔2021〕116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港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事项清单(2021)的通告》(龙政发〔2021〕175号)、《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执法一体化事项清单(第一批)》(龙政办发〔2021〕59号)和《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龙政发〔202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龙港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

          2.《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实施清单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政发〔2025〕25号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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