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与《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等文件精神,对龙港市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保留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说明
本文件是对现有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问题的专项清理,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于废止的文件即时生效。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77-6867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