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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问答】关于《落实育儿补贴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落实育儿补贴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该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25年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已经正式实施,根据我市育儿补贴整体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市育儿补贴政策和国家、省级育儿补贴制度有序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浙江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废止《龙港市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龙社发〔2023〕188号),印发本通知。

二、政策过渡期间,哪些对象需要提交申请?

答:2022年8月1日-202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龙社发〔2023〕188号)文件规定的对象,且未曾在“浙里办”APP提交过龙港市生育养育补贴申请的对象或提交后被退回需修改补充材料的对象,均需提交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

三、政策过渡期间,龙港市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要什么时候申请,怎么申请呢?

答:2026年1月31日前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浙里办”手机app中搜索“温州利民补助”模块,按相应提示进行申领,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龙港市养育补贴金额怎么计算?

答:龙社发〔2023〕188号文件规定的养育补贴标准为符合相关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二孩的从出生当月起,给予第二孩每月 500 元育儿补贴;生育三孩的从出生当月起,给予第三 孩每月 1000 元育儿补贴。过渡期间,龙港市养育补贴金额为原文件规定的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发放。

五、举例说明

答:以2022年9月出生的符合龙港市养育补贴相关条件二孩为例,因其2025年9月将满3周岁,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可领取的月数为9个月,其龙港市养育补贴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1800元。

以2022年9月出生的符合龙港市养育补贴相关条件三孩为例,因其2025年9月将满3周岁,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可领取的月数为9个月,其龙港市养育补贴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7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6300元。

以2023-2024年出生的符合龙港市养育补贴相关条件二孩为例,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可领取的月数为13个月,其龙港市养育补贴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2600元。

以2023-2024年出生的符合龙港市养育补贴相关条件三孩为例,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可领取的月数为13个月,其龙港市养育补贴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7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9100元。

以2025年8月出生的符合龙港市养育补贴相关条件二孩为例,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可领取的月数为6个月,其龙港市养育补贴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2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1200元。

以2025年8月出生的符合龙港市养育补贴相关条件三孩为例,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过渡期间,可领取的月数为6个月,其龙港市养育补贴补贴标准扣除国家育儿补贴标准后,每月还可补差700元,即共可领取补差金额为4200元。

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非政策过渡期间的龙港市养育补贴按原文件标准发放。

六、一次性生育补贴如何执行?

答:一次性生育补贴按温州市级政策执行。根据《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废止《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温卫发〔2023〕46号),2026年1月31日前(含当日)符合条件生育的温州市一、二、三孩户籍家庭,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通过“浙里办-温州利民补助”申领温州市一次性生育补贴,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

七、龙港市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何时发放到位?

答:根据龙社发〔2023〕188号文件,结合衔接工作安排,一般于2026年8月31日前转入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如遇特殊情况以实际为准。

八、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联系电话: 0577-5991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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