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大道和西五街路口财税大楼五楼;邮编:325802;电话:0577-680813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龙港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条例》的规定及《龙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龙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要求,以龙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主要工作如下: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年度,我局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财政公开信息质效,于龙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篇,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内容,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服务的集约化、高效化、透明化。

(二)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受理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及时处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数量为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落实好财政领域专题专栏保障工作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平台建设,保证专题专栏更新频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严格执行《龙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龙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定期督查公开情况、及时完成交办任务、抓实抓细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龙港市财政局对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细化落实各项任务,认真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栏目设置及相关分类有待进一步的规范明确;二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和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栏目设置和内容要求;二是认真梳理,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