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龙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温州市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通过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多种手段宣传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政策,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7项,收到65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都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政务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6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 | 21 | |
行政强制 | 3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8664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4 | 1 | 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4 | 1 | 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重复申请多,申请人对同一个信息多次申请公开,对同一个信息多地(省厅、市局、龙港市政府)申请公开,造成政府行政成本增加,资源浪费。
2、申请信息公开数量多,办理信息公开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务信息的格式、公开内容、敏感性信息的公开把握不准确。
3、主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由于今年是龙港“撤镇设市”第一年,局里科室业务清单梳理时间久,信息化建设构架慢等原因,使我局主动信息内容少。
4.我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需主动信息,及时公开,以更贴近企业和公众需求,提高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减少重复申请和咨询。
5.我局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