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港市政务客厅3楼A303办公室;邮编:325802;电话/传真:0577-68621007。)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在市委市府办的指导下,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重点,在工作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措施,进一步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完善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意识

建立健全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明确公开工作的原则、范围、内容和形式等,安排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监督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公开意识,规范公开行为,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制度相结合,以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规范信息发布,注重公开效果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除组织结构、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等常态化信息外,加大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到行政审批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2022年共发布了1015条行政许可信息。二是规范公开形式。中心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发布政务公开内容,包括信息分类、关键字等信息,对涉及群众隐私、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删除后发布,并对之前发布的不规范信息全部予以整改。三是积极扩宽了公开渠道,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服务号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政务大厅的每月工作、改革亮点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

    (三)依申请公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在2022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个人提起19件,企业提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

    (四)监督保障

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内部培训宣传工作。中心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一是政务信息来源和内容比较单一,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公开较少。二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群众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积极运用图片、视频等丰富公开的形式,并调动工作人员及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研究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做好涉及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办事指南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落实审核责任,使中心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更高效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