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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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将《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2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科。 联系人:汤秀秀 电话:68660580 邮箱:3190129228@qq.com 附件1:《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2:《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
前 言 “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龙港撤镇设市,成功实现从“小渔村”到“农民城”再到“镇改市”的历史跨越。面对新的历史契机,龙港市“十四五”时期将以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为总牵引,深入推进城镇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资源要素等领域改革,全面激发城市开发活力和创新活力,全力建设重要窗口。按照“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的改革要求,以基层治理扁平化、社区化、网格化、信息化“四化”集成改革为路径,探索建立“市管村居、分片服务、智能高效”的扁平化基层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实践区。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深入分析“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准确判断社会发展趋势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作为龙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也是区域内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形势、系统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风险防范、大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形势分析 - 1 - 一、工作成效 - 1 - 二、存在问题 - 4 - 三、形势分析 - 6 - 第二章 规划总则 - 10 -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 10 - 二、 规划目标 - 11 - 三、 规划依据 - 13 - 四、 总体布局及空间管控 - 17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 21 - 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式 - 21 - 二、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 - 26 - 三、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 32 - 四、控排温室气体,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 36 - 五、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 38 - 六、切实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41 - 七、深入推进海洋污染防治 - 44 - 八、强化噪声污染长效监管 - 49 -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 50 - 十、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 52 -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测算 - 57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59 - 一、强化环境法治,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 59 -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机制 - 59 - 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环保融资机制 - 59 - 四、加强环境综合决策,健全公共参与机制 - 60 - 附表1 龙港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 61 - 附表2 龙港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梳理汇总 - 63 - 附表3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 65 -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撤镇设市之前),龙港隶属于苍南县,参考《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构建情况,截至2020年底龙港市16项主要指标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其中14项已全部达到规划目标水平,2项指标未达标,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四大战役”全面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围绕“碧水、蓝天、清废、净土”四大领域,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方面。深化实施“五水共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重污染行业整治、入海(河)排污口整治等,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2015年相比,方岩渡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至Ⅲ类,朱家闸和舥艚站点水质由V类均提升至Ⅳ类,县级以上站位水质达标率由20%提升至60%。治气方面。围绕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涉VOCs行业整治、锅炉淘汰及改造、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尾气治理、烟尘污染治理等整治措施,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与2015年相比,空气优良率从92.7%提升至97.7%。清废方面。全面开展“危废清零”、“小微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固体废物堆场整治”等,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程度明显提升。净土方面。开展“农用地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土壤底数,为有效做好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提供保障。 (二)“三大减排”强势开展,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工程减排方面。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完成龙港污水处理厂、临港污水处理厂、云岩垃圾焚烧厂提标改造工程,完善相关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2019年,每年新建污水干管25 km,配套支管25 km,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工程减排力度。结构减排方面。按照“关停淘汰一批”的行业整治要求,不断深化重污染行业、七类行业整治,加快落后产能(企业)淘汰关停,累计关停927家印刷企业和858家再生棉纺企业,提升结构减排力度。管理减排方面。聚焦打好“碧水、蓝天、净土、清废”等四大战役,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推进纺织提升园、化工小微园、电镀电雕小微园等园区建设,加大工业企业集聚水平,强化末端治理水平,提高管理减排力度;减排目标完成方面。结合苍南县“十三五”期间减排核算结果,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6.8%和16.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9.0%和19.6%,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量完成省级任务要求,龙港市“十三五”期间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三)环境治理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三大革命”深入开展。深入开展“污水革命”,全面完成劣Ⅴ类水体剿灭工作。全力推进“垃圾革命”,完成白沙等5个社区6个垃圾中转站建设,新增垃圾分类终端管理房22个,辐射78个行政村,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实施“厕所革命”,完成321座城乡公厕改造提升,实现城区三星级公厕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完成滨海、支江两条示范带设计,开工建设东魁河滨水公园、滨海休闲带景观工程,建成长连屋村等5个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上对口村等12个环境优美村,超额完成美丽田园建设1000亩。生态治理与修复。完成池浦河、九龙湾河等12条16.6 km生态河道修复工程,清淤河道44 km,共40万m3;强化海洋生态修复,补种新美洲红树林200亩,成功试种江南涂围垦区北堤外红树林260亩,建成龙港新美洲省级红树林湿地公园。生态文明创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创成省级园林城镇、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3个,省级红树林湿地公园1个,环境优美村5个,整合支江、滨海和灵龙三条风景线建设,打造龙港乡村振兴示范带。区域内生态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梦江南、百地轩等一批特色农业园区建设健康有序开展,建成有机农产品基地6个,绿色食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6个。 (四)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创新驱动促进发展“小渔村”蝶变为“农民城”。龙港在全国率先打破计划经济体制机制束缚,突破城乡分隔体制,推进土地有偿使用、户籍管理制度和民营经济发展“三大改革”,鼓励农民参与城市化进程,成功走出一条农村城镇化的路子,建起享誉华夏的“中国第一座农民城”。“农民城”跨越为“产业城”。龙港积极推进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立了适应小城镇发展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架构,先后获得“中国印刷城”、“中国礼品城”、“中国台挂历集散中心”、“中国印刷材料交易中心”四张国字号金名片,产业集聚推动龙港成功转型为迸发活力的产业之城,产业规模化、集群化效应逐步显现,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产业城”转变为“新城市”。2019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龙港市,龙港成为全国第一个“镇改市”,围绕“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的改革要求,重点监督行政体制改革,构建小政府服务大社会的高效管理模式,在行政区划改革创新方面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提供“龙港样板”。 二、存在问题“十三五”以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生态空间布局不尽合理龙港市从“小渔村”到“农民城”、“农民城”到“产业城”、“产业城”再向“新型城市”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由于前期缺乏城市规划引领、功能定位不明确、新老城衔接不畅等原因,市域范围内居民区和工业区混杂现象较为普遍,影响周边人居生态环境质量,对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因此,面对撤镇设市的重大机遇,龙港市有待开展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突破发展制约瓶颈,建立全新的绿色生态空间发展格局。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域内污水收集管网、一般固废处理设施、危废处置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市区内老旧城区存在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截污纳管覆盖不完全等现象,管网结构性和功能性问题突出,导致污水有效收集率不高,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负荷率较低,影响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效。市域内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同处理,未执行独立收运及处置,餐厨垃圾对城市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仍存在缺口,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市域内包装印刷企业较多,并且以小微企业为主,相应的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零散危废收集处置问题突出。 (三)行业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十三五”期间全市行业整治成效显著,但是总体上“散乱污”、“低小散”为主的产业结构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仍较为突出。大部分企业以传统的包装印刷、再生棉纺等行业为主,技术落后,科技含量较低,且企业主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有限,区域性有机废气、粉尘污染较为明显。 (四)水环境质量改善有待加强市域内5个县控以上站位达标率为60%,朱家闸、龙港站位未达到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要求;黑臭河、劣V类水体治理成效未得到巩固,长效治理措施未健全,部分河道出现季节性反弹。农村生活污水部分未收集,原来设计、建设标准过低,运维管理不规范导致农村生活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近海海域污染问题突出,鳌江口区域水质不能长期稳定达标,近岸海域赤潮、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同时,龙港新城围垦区等垃圾临时堆放点防渗、覆盖不到位,对周边水环境亦构成威胁。 (五)监督管理能力明显不足自撤镇设市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不足日益显现,主要体现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职能不明确、执法监测能力不完善、人员队伍建设不匹配等。市域内现有环境监管职能、装备、队伍建设等均难以达到环境管理工作要求,环境管理水平急待提升。应急车辆、防护器材、应急处置装备配备不足,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不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薄弱。环境监察执法装备不足,缺少配置移动执法终端、车载视频传输装备,环境执法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满足环境监察执法要求。环境监测能力不足,已有在线监测系统需要继续完善。 三、形势分析(一)龙港市宏观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龙港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机遇挑战前所未有。 从全球看,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龙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制造业带来重大机遇,但国际环境的不稳定性,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增加了龙港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从全国看,我国正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局面没有改变,城镇化将成为内循环最重要的牵引力,也为龙港打造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示范区带来新机遇,但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经济运行存在着不少深层次矛盾,也为龙港新一轮改革发展带来挑战。从区域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省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目标,温州“全力做强全省第三极、建好长三角南大门”的战略定位为龙港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但新一轮城市竞争进一步加剧,高端要素向发达城市集聚的态势日趋明显,给龙港带来更加激烈的区域竞争。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龙港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将步入“大建大美”跨越发展期、“数字赋能”动力变革期、“美好生活”人民期待期、“整体智治”效能跃升期,需拿出改革探路的勇气和担当,深刻认识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保持战略定力,奋发有为办好自己的事,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跑出龙港“新速度”,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十四五”时期,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十四五”时期正处于“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历史交汇期,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必须抓住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美丽龙港。同时,“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必须提升精准治理和科学治理水平,与此相适应必须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十四五”时期,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龙港建设的关键期,也是“撤镇设市”的重大历史机遇期,全市经济将从中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将会发生显著变化,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推动形成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一体化新局面。同时,随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已成为政府和公众共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步入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十三五”期间,随着“美丽河湖”、“美丽乡村示范带”等建设工作的推进,市域内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由“净”到“美”的转型。但在公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而环境基础相对薄弱的前提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巨大的压力。随着“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的推进,市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好转,但是改善成效尚不稳固,区域性问题和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区域内产业结构仍以传统的印刷、塑料、棉纺为主,高新化、智能化产业发展缓慢,“散乱污”的产业格局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此外,随着市域内“大部制、扁平化”的基层治理改革工作的推进以及生态环境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问题更加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更高,对生态环境系统化和精细化治理要求更高,相应的配套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足问题也会更加明显。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实施“八八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一区五城”战略部署为指导,全力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实验区”,高水平打造“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五个打通”治理,提升治水、治气、治土、清废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实现要素协同、区域协同和陆海协同。强化绿色经济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倡导低碳人居,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不断健全生态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龙港”。 (二)规划原则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充分融合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坚持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为契机,坚持将环境保护纳入优先位置,用绿色发展成果提升整体发展质量,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 底线管控,空间引导。围绕龙港市城市发展定位,注重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坚持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约束,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严格筑牢生态环境安全格局。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实现山水林田湖草协同治理。 精准施策,长效治污。强化精准设计,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重大风险防控,挖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突出水、气、土壤、固废等污染综合防治,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陆海统筹,不断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示范创新,彰显特色。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生态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探索具有龙港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建成生态文明体系完善、执法监管严明、社会治理积极高效的“美丽龙港”。 二、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准确把握龙港市“两地一区”的战略地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进美丽龙港升级版建设,努力把龙港建成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基层治理样板区。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迈向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巩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更为健全,构建好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绿色生态幸福生活方式,塑造优质生态环境名片,努力争当浙江省“重要窗口”和“先行示范”的排头兵。 具体表现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削减,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逐渐向好,土壤环境质量合理管控,辐射环境治理保持良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根本提高,绿色生活蔚然成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突出,“美丽龙港”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指标体系在参照浙江省和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以及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关指标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和量化指标,具体目标指标见表2-1。 表2-1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表
三、总体布局及空间管控(一)总体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加快打造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构建“一区引领、两园支撑、组团联动、全域美丽”的空间格局。 “一区引领”,即深入推进新老城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以现代化和品质化为导向,重点培育发展高端商务、现代商贸、金融服务、文化教育、品质居住等功能,以未来社区理念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完善对外交通联系,加快设施更新、人才集聚和环境优化,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在鳌江流域的主核引领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 “两园支撑”,即高标准建设城西产业园、新城产业园两大平台,支撑城市能级提升。以产城融合为重点,加快集聚产业、资本和人才等高端要素,强化新兴产业培育,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现代商务商贸功能和教育医疗等服务品质,积极对外联动加强合作,打造甬台温临港产业带重要增长极。 “组团联动”,即依托沿鳌江景观带、重要公共服务节点、世纪大道等交通干线,紧密串联云岩、江山、平等、白沙、芦浦、舥艚六大城郊组团,提升联通水平和效率,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加快全域一体融合发展。 “全域美丽”,即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江海建设,筑牢城市生态本底,加快建设城市绿道和城市公园,串珠成链拓展蓝绿公共空间,全面提升城市美学形象,积极导入大健康、大文旅等特色美丽经济,打造蓝绿交织、景城一体的全域大美格局。
图2-1 龙港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二)生态空间管控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接乡镇行政边界、环境功能区划分区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7个。优先保护单元2个,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2.61%,主要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4 个,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47.12%,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3个,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1个,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陆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50.27%。基于区域发展格局特征、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建立总体和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工业项目分类表,各空间管控单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要求详见《龙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表21 龙港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情况
图2-2 龙港市环境管控单元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一)构建绿色低碳空间发展格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结合《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要求,“一区、两园”将是龙港未来重要的城市化区域,将以存量更新、增量发展、质量提升为主要方向;“六组团”外围城市郊野空间则是龙港宝贵的城市后花园,规划将重点修复、提升其生态和农业功能,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总体上按照“一区引领、两园支撑、组团联动、全域美丽”的空间格局,全面构建龙港市绿色发展底盘。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根据龙港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情况,统筹衔接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各项要求,统一落实到各环境管控单位,确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各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格落实《龙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保障相关规划不突破“红线”要求,确保产业类型与功能区定位相一致,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协调。 推进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为重要抓手,采取成片拆除重建改造、局部改造、有机更新等举措,针对强度挖潜、用途改变、功能改变、保护改造、拆除重建等类型,分类推进旧城镇、城中村改造,提升城镇功能和用地效益,优化城镇品质。重点针对中心城区和大荆、雁荡等镇区,通过“以旧腾新、空间变换”的方式,针对性实施旧城有机更新,持续改善老旧小区的住房条件和服务设施,完善居住社区与商业配套布局,构建良好的居住环境。 推动企业集聚生产。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要求,按照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产业集聚发展、聚力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的原则,强化“亩产论英雄”,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抓手,以集约、集聚、集群、创新的“三集一创”为路径,以腾退整合、技改转型等为举措,盘活存量低效产业用地,深入推进“空间换地”,提高产业空间质量。
图3-1 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图 (二)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 2.0 版,提升印刷包装、新型材料、绿色纺织三大传统产业,形成三个百亿级现代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材料产业园、印刷材料综合交易市场、现代物流园区等强链补链项目,做大做强塑料薄膜等包装材料行业,把龙港打造成为全国乃至东南亚重要的印刷包装产业基地。扶持优势企业,引导高端要素进一步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鼓励中小企业主动与大企业开展配套合作,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协作关系。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放、信贷等价格政策,倒逼低端低效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品质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加快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矩阵,全面提升龙港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培育壮大新兴绿色产业。育强新能源装备、生命健康、通用机械三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把握全省打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机遇,重点培育新材料产业,打造浙南闽北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形成具有龙港特色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建立“研发创新在中心城市,转化生产在龙港”的跨区域协同创新转化体系,重点对接沪杭甬等地,完善产业孵化转化功能,承接长三角高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开展系列精准招商活动,以上海、杭州、深圳等高端资源富集城市为重点,突出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招引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十四五”期间争取招引落地亿元以上产业项目 80 个以上,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0 亿元以上。
(三)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生产方式绿色改造。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为抓手,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鼓励支持企业引入、开发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新管理、新观念,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强度。坚持整治倒逼和正向激励并举,推进建设一批“三废产生量小、生产工艺先进、循环利用率高”的绿色示范工业企业(园区)。 深化污染行业综合整治。巩固七类行业整治提升成效,继续推进包装印刷、塑料、防治等传统行业整治回头看,加速推动“低小散”行业的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启动以汽车维修、混凝土预拌行业为重点的新一轮行业整治提升。进一步提升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果,加强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内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监督监管。加强“三废”有效收集、治理,确保重点、典型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全覆盖、全运行,提升综合利用资源化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强度。 (四)推进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特点鲜明的宣教精品活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场所等宣教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做到大型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可开放尽开放,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强化全民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完善绿色生活推广政策。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碳标签”产品的推广和使用。推动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强化政策引领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积极创建绿色生活典型。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商场、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的创建,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聚焦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农业面源防控、重点涉水工业企业长效监管,坚持三水统筹、陆海统筹,控源扩容两手抓,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健康,实现水生态环境由“净到美”的提升。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得到巩固和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管控与节约以流域分区体系作为空间基础,以水功能区为核心,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和保护需求,统筹交接断面、流域边界、行政区划,形成统一的空间管控体系。建设平原区活水工程,打通断头河,沟通小微水体,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进一步优化水利枢纽工程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促进绿色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实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评估,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全面推进市域集污纳管建设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等重点区块,突出历史欠账较多、工作基础薄弱的重点地块,有效解决生活污水难以收集处理的问题,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负荷;进一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有效解决管网错接、漏接、破损、淤积等结构性和功能性问题。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解决舥艚区和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块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2022年,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深化重污染企业整治。市域内电雕电镀、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规范整治要求完成整治提升,切实加强企业自身污染防控能力,同步建立重污染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龙港化工小微园、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等工业园区建设,加快重污染企业集聚生产,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推进垃圾渗滤液污染治理。对市域内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调查,重点关注堆放点渗滤液污染防治水平;对于历史遗留的简易垃圾堆放点进行综合整治,完善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渗滤液处理水平。强化龙港新城围垦区垃圾临时堆放点的防渗措施、垃圾坝、调节池等渗滤液收集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渗滤液收集、处理能力,减少渗滤液污染问题。 (四)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加快推进龙江滨商住楼小区、振兴小区、白宫小区、双龙小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力度;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等历史欠账较多,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则截”。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面推进城东工业园区、新雅工业园区和小微创业工业园等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园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推进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推进沿江片区、龙江片区、湖前片区等涉及餐饮、美容美发,学校、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医院等场所的“污水零直排”整治。洗车、理发、汽修、加油等产生的污水在进入市政管网前,需经过隔油池、沉砂池或毛发收集器等预处理装置,避免市政管网堵塞。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五)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控持续深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存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着力补齐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短板,全面推进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着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化防控,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及巡查到位率两个100%。 全面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防治养殖污染;制定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依法落实管控措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切实提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深入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推进农田氮磷拦截渠建设,有效控制种植业污染;精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使用量稳中有降,并积极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有机肥使用;健全农药、化肥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社区生活污水污染防控。全面提升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实现标准化运维,提高社区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标准;到2025年,社区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
(六)加快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以及河湖周边“六小行业”,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确保完成非法排污口封堵,避免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持续深化整治劣Ⅴ类易反弹水体,巩固治水成果。 持续深化河湖生态修复。深入开展市域内白沙河、横二河、横三河、横四河等美丽河湖创建,完成龙港市片区农村水系治理,建立平原区活水工程,打断断头河,拆除河道中各种违章建筑、拦截物,沟通小微水体,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加强河湖中土著种培育,提高水体的自然降解能力和生态修复效能;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三、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粉尘颗粒物治理、臭氧污染防治等问题,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着手,辅以末端治理措施,实现臭氧和细颗粒物浓度双降,推动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到2025年,O3浓度出现拐点;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 μg/m3,AQI优良率不低于98%。 (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巩固行业整治成效。全面巩固和提升市域内七类行业整治成效,不断深化工业企业VOCs、颗粒物治理。加快推进彩虹智慧科技园、黄河产业园、新城小微园等工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园区集聚生产,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印刷、塑料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彻底整治“散乱污”。建立完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管理台账实时更新制度,加强“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淘汰关停企业项目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确保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全面推动“清洁生产”。提升工艺设备、加强污染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稀释剂等原辅材料,促进绿色环保型原辅料替代,从源头上控制VOCs产生量;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推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彻底整治偷排漏排现象,切实提高收集和处理效率,有效解决园区臭气扰民的问题。 (二)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基地创建,促进氢能源产业园开发建设,大力开展龙港新城滩涂光伏发电项目,持续推进“远景海上风电”项目,全面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开发利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建设龙港天然气门站,全市基本实现天燃气户户通,严格落实耗煤新项目准入,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幅度、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比达到省市要求。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全市基本淘汰10至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应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杂其他高污染燃料。 (三)实施机动车船废气污染协同防治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加快水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水路运输能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水路运输,沿海港口的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由水路运输。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快推进集装箱式联运,优化公路-水运相结合的运输结构,加快推动货运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货运物流联盟发展。 推动移动源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进一步推进低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及其他老旧车淘汰;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实现营运车船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发展,全面提升运输装备的污染防治性能,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在全面完成市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对排放不达标和高耗能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改造、报废和淘汰;内河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和培育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公众使用公交、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有效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促进道路通畅。深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策略,大力建设以快速公交为骨干、以普通公交为主体、以自行车、步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立体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推进市域内公交车、自行车道、步行道等多种交通道路建设,完善城乡巴士体系,推广公共交通优惠政策,提高公共出行的效率和舒适度,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 (四)深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扬尘综合治理。严格实施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制度,全面按照《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七个100%”措施,推广使用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加强道路清扫前的喷洒、运输中的密闭和车辆装备的冲洗,坚决制止无证运输和运输中的“抛、洒、滴、漏”现象。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推广秸秆食用菌基料、固化成型燃料、畜牧养殖饲料等多种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加快构建秸秆回收贮运体系,在粮食主产区内,以组建秸秆打捆收贮为中心,并与秸秆利用重点企业做好衔接,构建较完善的秸秆田间收集、储运体系。强化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建立健全市、社区监管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秸秆焚烧责任,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促进农业氨排放控制。广泛宣传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缓释肥的使用,控制施用强度,强化农业氨排放控制。大力推行种养结合模式,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形成布局协调、规模匹配的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加强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规范化、专业化沼气工程建设,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 四、控排温室气体,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全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化多层级低碳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贯彻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围绕国家、浙江省、温州市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结合温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以及能源、交通、工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创新“6+1”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情况,明确龙港市相应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强化达峰目标责任落实,力争全市到2025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率先达峰。鼓励大型企业(华润电厂)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煤炭消费和工业领域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
(二)不断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落实碳排放控制机制。全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场建设统一部署,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对发电行业实行总量和单位产品碳排放控制约束,控制行业碳增量指标。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以燃煤电厂(华润电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云岩生活垃圾焚烧厂)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以及一批排放源相对集中、排放监测基础较好、排放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若干园区,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 提高碳排放监测、治理及碳汇能力。构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提升大气二氧化碳、甲烷等主要温室气监体监测、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燃料元素分析等能力。充分发挥海洋、湿地的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加强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滨海湿地、蓝色海洋、绿色森林碳汇能力,促进碳排放中和。 (三)全面构建气候变化应对格局提升气候变化防护能力。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维护或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气候变化防护能力。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提高农业、林业、海洋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提升气候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气候适应能力。至2025年,龙港市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径流总量控制率75%。积极加强城市通风廊道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空气净化能力,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影响。 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增强对台风、洪涝、干旱、寒潮、高温等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 加快低碳试点建设。聚焦能源交通建筑等基础设施安全、农林业生产、海洋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面向片区、社区、园区和企业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示范试点;“十四五”期间,争取近零碳排放社区、园区、企业试点建设。 五、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聚焦重点区域、行业污染物,采取污染源整治、污染途径阻断和污染土壤修复的系统管理思路,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十四五”期间,市域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一)加强土壤污染的源头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治理。开展市域内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行动,加密监测超标点位,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针对农用地单元超标的污染物,协同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农药化肥和灌溉水等方面的污染溯源排查,有效截控污染来源;加快建立受污染农用地和超标食用农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土壤和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实现各个部门间信息共享。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治理。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全口径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突出抓好涉镉、铬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实施一批重点监管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渗改造,从源头预防和控制重金属对土壤污染。结合重点企业用地风险筛查结果,切实提升市域内在产重污染企业污染综合防治水平,突出抓好涉砷、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重点监管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中引入工程监理手段,有效辅助环境监管,避免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二)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根据农用地详查结果,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等二类耕地的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对安全利用类用地,优先采用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减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切实保护“菜篮子”和“米袋子”安全。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 推动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结合重点行业用地土壤详查结果,切实做好纳入地块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加快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针对市域内已关闭的重点企业场地,在土地流转、开发利用过程中,全面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切实降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强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的制度和技术,整合优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土壤监测网络,制订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等制度和技术文件,逐步形成“一张网络采样、一套指标分析”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实时动态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推动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 结合市域内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完成40家重点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情况排查,构建重点工业园区(或企业)内部和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逐步掌握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布和状况。到2025年,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级完善,建立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六、切实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聚焦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创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提升,形成完善的固体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各类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无害化的目标。 (一)全面推动源头管理减量化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行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形成一批“三废”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同时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在动态化清零的同时做到规范化清零。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定点回收和集中处置;减少地膜利用,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推广废旧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市域内各个社区推行“资源再利用、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类”的分类方法,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禁塑限塑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二)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为重点,大力拓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形成一批综合利用上述材料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的示范项目;开展市域内静脉产业示范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 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种养循环为重点,实施“废物循环”工程,推动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实现15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全覆盖,畜禽粪污全量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进一步促进秸秆和化肥综合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各社区要建立可利用垃圾回收体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快建立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三)全面推进治理能力匹配化结合“无废城市”创建行动,全面摸清市域内固废处置缺口,将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加快完善相应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形成“资源化利用优先、焚烧和协同处置为主、填埋应急为辅”的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理体系。 全面推进市域内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小微危废收集,切实解决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点多、面广、产量小、收集贮存难、收集率低、管理风险大等问题;鼓励试点单位开展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运维工作,为产废单位内部危废分类、收集、暂存、预处理、申报等提供专业化延伸服务。 结合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泥、焚烧炉渣和废油废漆等城市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和再生循环利用,有效缓解固废处置压力。到2022年,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创建,基本实现设施无缺口。 (四)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申报登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覆盖固体废物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握涉废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不断深化固废管理综合执法力度。 重点关注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小微危废产生单位,严格核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以及处置去向,推动电子运单和危废联单联网,强化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于危废不合法处置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公众参与固废管理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
七、深入推进海洋污染防治聚焦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修复扩容、陆海统筹治理、海洋监管体系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到2025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入海河流总氮总磷得到有效控制,沿海生态系统持续恢复修复,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社会公众获得感普遍提升。 (一)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陆源污染控制。根据全市入海排污口调查结果,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对非法排海口进行封堵或拆除,对合法排海口进行提标改造,达到清洁排放要求,进一步推动截污纳管、农业面源治理工作;强化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及数据联网,确保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形成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监管体系。推进入海河流(溪闸)污染物入海通量监测,切实实行入海溪流(溪闸)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推动鳌江流域综合治理。到2025年,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浓度有效下降,总磷得到有效控制。 强化船舶码头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所有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港口和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规定配置相应的船舶含油污水、垃圾接收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上岸处理。强化船舶港口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的监督检查。 加强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深入开展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加快渔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增殖渔业、设施渔业、休闲渔业等无公害和健康的生态养殖模式。科学制定海水养殖结构、密度,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对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投入品、非法添加等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大力推广高产静养技术和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利用技术,推行集约化养殖经验和运行模式,建立环境友好型养殖示范点。 (二)持续开展生态修复扩容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安排用海活动,除经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依法依规对存量围填海区域开展生态评估。严格管控存量围填海区域,引导符合产业政策的战略项目、重大项目、绿色项目生态利用存量资源。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选划重点海湾河口及其他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纳入红线管理。 建设沿岸生态缓冲带。实施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行动,全面落实《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强化滨海湿地保护。实 施滨海湿地分级保护和总量管控,发布重要滨海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区块。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净化功能。 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深入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行动,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巩固“一打三整治”、“减船转产”成果。推进新修订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实施,以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作业渔船为重点,加快捕捞产能淘汰退出。进一步加强渔船管控,伏休监管,幼鱼保护,实施渔船分类分级分区管控,严禁大中型渔船进入近岸海域作业。努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开展海洋增殖放流,鼓励浅海藻类养殖。 深化海洋治理与修复。强化龙港新美洲省级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和管护,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调节作用。鼓励浅海藻类养殖,加大红树林、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进一步以美丽海洋建设、海岸带保护修复等为突破口,带动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现近岸海域沿岸生态修复扩容。
(三)深入推动陆海统筹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健全鳌江流域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建立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机制,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构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湾(滩)长制,制定出台湾(滩)长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湾(滩)长信息管理平台。 统筹陆海产业布局。综合考虑陆海环境容量特点,宜海则海,宜陆则陆,优化沿海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产业布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规划环评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动并进。完成“三线一单”空间管控,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并积极推行“区域能评、环评+区域能耗、环境标准”改革的工作机制。 (四)推进海洋监管体系提升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三位一体”的立体监测体系,加强赤潮高发区、海水养殖区等重点区域自动监测站建设,初步形成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监测装备水平,推进50-100吨位的小型采样艇等专业采样、监测设备的配置。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赤潮、化学品泄漏、溢油等灾害事故应急监测以及海水热污染、海岸带监管等方面监测,形成监测船、浮标自动监测站和卫星遥感“三位一体”的立体监测体系,全面反映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加强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执法,进一步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沿海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力度。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陆海同步、监管统一、专业高效的监督监管体系。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进执法能力提升。加快配置高科技装备配备应用,建立完善环境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和高效实用的环境移动执法操作系统建设,不断升级完善现场移动执法终端。 (五)完善海洋预警应急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行动。加强对龙港新城沿海环境风险较大的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高度重视因台风、风暴潮等海洋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环境灾害风险。全面排查海洋污染事故潜在风险源,建立重大环境风险名录。对可能发生涉海重大污染事故的工业企业单位,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和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消除环境违法行为。 增强海洋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升级全市海洋灾害预警系统,加强灾害关键预警预报技术应用,完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指挥能力,开展潜在的海洋溢油、危化物等海洋环境污染风险源的有效监视监测和风险管控,提升海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 八、强化噪声污染长效监管以交通噪声、社会噪声治理为重点,开展噪声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为公众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一)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高速公路、高架桥等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 加强机动车禁鸣管理,扩大交通管制区范围,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严格落实船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社会噪声污染整治,持续开展噪声扰民整治,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鼓励使用吸声、隔声建筑材料,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继续完善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夜间生产,进一步减少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严格工业项目准入,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注重控制乡村地区工业噪声污染。大力推广低噪声工艺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的产品。 (二)加强噪声治理长效监管严厉打击噪声超标排放、扰民的违法行为,畅通噪声投诉渠道和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噪声扰民投诉件,加强重复投诉点督办。依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的技术支撑,及时科学鉴定噪声污染,为依法查处提供依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建立公众监督网络,形成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监管体系。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一)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择等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湿地、河流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区域生态安全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快构建市域生态安全格局,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全力推进鲸头县级风景名胜区、龙港河口湿地、龙港红树林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全面开展鳌江重要水系水生态健康评价和生态修复。有效落实入河湖排放口污染控制,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清淤、堤岸生态化改造、河道水生态修复、盲肠河断头河治理、蓝藻水华防控等综合治理,推进敏感地区生态缓冲拦截区、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构建健康“水下森林”。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重点海湾建成“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健康海湾,开展海岛整治修复、岸线自然化修复。结合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开展海堤生态化改造,构建沿海生态海岸线。持续开展红树林种植、海域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行动。积极推动珍稀水禽栖息地保护,着力打造乐享自然的亲海公共空间,全面提升海岸景观。 强化生物多样化保护。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重点区域主要生物物种资源更新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提升物种生境的保护水平。通过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濒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生物治理水平。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专项保护,严防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治理。 (三)完善生态保护网络以近岸海域、林地、水系、交通线路等为载体,构建多样生态保护网络。加大生态空间破碎化治理,带动生态空间整体修复,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推进生态保护带建设,保护好生态海岸带内滨海湿地、生态港湾、岛礁生态系统等自然保护地,优化修复海防林、红树林、自然岸线等生态资源。建设和提升塘河沿线滨水绿道,贯通滨水绿道断点,大力推进生态廊道贯通建设,串珠成链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以农村水系连通为重点,针对龙港9个片区分别开展农村水系治理,全方位确保水安全、提升水生态、弘扬水文化、提升水管理。严格落实水域占补平衡,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逐步提高基本水面率。 (四)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海草系统治理,实施湿地、海岸线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加强河湖湿地、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遏制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恢复河流湖库、滩涂湿地净化功能;深入实施龙港“蓝色海湾”项目,推进海岸线保护与受损岸线整治修复,优化海岸线功能,保障海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 十、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聚焦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等,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健全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快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行失职追责和损害担责。健全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 优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落实片区(社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职责,完善网格员环境污染问题巡查管理制度,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精准有效打击各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环境信用监管模式。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业监督功能,推动建立企业绿色发展、守法排污的引导约束机制,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行业秩序。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全民信用评价体系、信用综合监管体系、信用联合奖惩体系和改革试点退出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环保码”。 (二)完善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制度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体系。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产业准入门槛,实施全域产业用地棕线管理。健全工业和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履约评价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拓展“标准地”供应范围,积极推动“标准地”改革向企业改建、司法处置、科研、仓储、总部经济等领域延伸。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用水监测统计等机制。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标签”认证。 全面建立资源和环境市场化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机制,优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活跃排污权指标交易市场。建立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水量分配与水权交易制度。落实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断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电价、水价、天然气等资源价格机制,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排放和处理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三)健全区域绿色协同创新机制加快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建立跨界区域共建共享发展机制,积极参与区域合作项目。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协同,夯实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参与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设施建设,全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 深化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大气环境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技合作,深化区域VOCs和NOx协同减排。加强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和危险化学品跨界运输管控协作。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设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加大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对臭氧、VOCs、恶臭异味等污染物的监测,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涉气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物流通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社区水质自动监测站、社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站点建设。到2025年,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实现县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级完善,形成要素全覆盖、天地海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强化全市电磁环境检测管理,建立全市5G通信、电力等行业监督性监测机制,确保电磁相关设施设备达标合法运行。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建设,实现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有效全覆盖。结合核设施新建情况,加强重点区域辐射环境监管。推进核电低中放废物安全处置,加强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监管,保障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健全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及分级分类预警管理规则,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实施自动触发电子报警。建立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试点示范,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海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常态化生态环境风险应对能力以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培育规范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健全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对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的评估制度,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以中介机构“放管服”为切入,搭建市场协同体系。开展市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探索推进“保险+服务”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创新模式,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测算 为达到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创建等七个领域抓好重点工程项目26项,总投资40.1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拨款为主,污染整治和生态经济建设类以企业自筹为主,财政补助补充。 (一)水污染防治。实施包括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控、排污口整治、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领域11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28.47亿元。 (二)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包括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力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领域4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0.15亿元。 (三)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包括重点工业企业用地土壤综合整治,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2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1.00亿元。 (四)固废污染防治。实施包括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7.00亿元。 (五)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3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3.29亿元。 (六)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实施包括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领域3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0.20亿元。 (七)生态文明创建。实施包括生态文明教育和宣传1项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0.05亿元。 具体建设项目见附表3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一、强化环境法治,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强化法律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实施的保障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环境法律法规,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充实执法队伍,增加人员配置,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能。适当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限,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执法力度,完善部门联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机制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总责,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将“十四五”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分解列入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人员的综合评价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加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并将目标考核机制与奖惩制度相结合。 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环保融资机制逐年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财政支出,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社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促进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有序发展。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减少资金闲置情况,注重对财政资金的优化使用。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推进PPP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四、加强环境综合决策,健全公共参与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环境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环境综合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合理引导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举报权。全面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建立健全公众日常环境行为激励约束制度,积极开展各类生活方式绿色化活动,增强公众绿色生活理念,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享机制。
附表1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附表2 龙港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梳理汇总 龙港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汇总表
附表3 龙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龙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单位:万元
备注:*为牵头单位
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龙港市“撤镇设市”迎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从污染防治攻坚战转向美丽浙江建设持久战的转型期,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也逐步从近期的水质改善向中远期的水生态健康转变;协同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治理,突出解决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环境问题是“十四五”期间水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龙港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过总结分析“十三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经验,系统分析水生态环境状况,识别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作为区域内首个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对于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系统推进水污染减排、提升生态流量保障,加快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意义重大。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部分数据为2019年,发布前更新为2020年数据),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1 - 一、水生态环境状况 - 1 - 二、“十三五”工作成效 - 2 - 三、存在问题 - 5 - 四、形势分析 - 7 -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 9 -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 9 - 二、规划目标 - 10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 13 - 一、饮水安全保障 - 13 - 二、污染综合整治 - 13 - 三、生态流量保障 - 18 - 四、水生态保护修复 - 21 - 五、水环境风险防控 - 23 -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概算 - 26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27 -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 27 -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 - 27 - 三、完善监管执法机制 - 27 - 四、动员全民公众参与 - 28 - 附表1 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 - 29 - 附件1 龙港市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质现状统计 - 33 - 附件2 龙港市市控以上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汇总 - 34 -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水生态环境状况(一)水环境状况水功能区。区域内共有2个水功能区,分别为横阳支江苍南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和江南河网苍南工业、农业用水区。地表水域范围内共有5个市级以上水质监测断面,分别为江口渡国控断面、方岩渡省控断面以及龙港、舥艚、朱家闸三个市控断面。与2015年相比,全市地表水市控以上监测断面达标率由20%提升至60%,朱家闸、龙港断面水质超标因子为氨氮。各个地表河流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横阳支江水质由轻度污染变成良好,江南河网水质由重度污染提升至中度污染。 黑臭水体。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文件要求,区域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全面整治,需进一步开展全域水体再排查、再整治,全面防控黑臭水体反弹。市域内新陡门河、殿下河、七河河等黑臭河、垃圾河水污染问题仍旧突出,斗门河、金钗河、养鸭场河等河道劣V类水体存在反弹现象,总氮、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明显。 (二)水资源状况总水资源量。区域年平均降雨量1670.1 mm,降雨80%以上集中在春夏时节,并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造成丰雨期雨水过多,产生洪涝,枯水年雨水过少,干旱缺水;并且地表水资源量占总水资源量比较高,地下水资源量较少。平原地区由于水质污染,存在水质性缺水问题。 水资源开发利用。全市总用水量呈现逐年降低趋势,从2016年的0.62亿m³降低至2019年的0.52亿m³(根据苍南龙港人口总数类比分析)。从用水结构来看,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均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工业用水,下降比例最大(0.62),其次是生活用水,农业用水下降比例不明显;并且,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占比由2016年的1:2.60:1.48变成2019年的1:3.91:2.12,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占比明显呈现增加趋势,急需采取节水农业措施。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14.40%降低至13.20%,但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并且开发利用过程主要以地表水资源为主,地下水资源相对较少。 用水效率。2016年至2019年市域内单位GDP用水量由45.17 m3/万元降低至26.68 m3/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4.32 m3/万元降低至9.89 m3/万元,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由306.14 m3降低至281.45 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87。近年来,全市工业、生活、农业等节水能力明显提升,但是与发达地区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农田有效灌溉系数0.587同先进水平0.6还存在较大差距i。 生态流量保障。结合水域调查结果,龙港市位于江南平原河网区,无山塘水库。从河道水域面积分布情况来看,龙港市水域 面积很大,为12.52 km2,水面率达到7.52%以上。受“土地资
源稀缺、水域缺乏空间管控、对水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因素影响,龙港市涉水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部分区域会出现水域无序占用的现象。 (三)水生态状况水体富营养化。根据遥感影像和监测数据,龙港市在2017年和2019年期间均发生了赤潮,且2017年有重度富营养化海域,主要集中在鳌江口邻近海域,主要污染来源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以及工业企业入海排污口等。同时,市域内新陡门河、新美洲河、龙江河、平等河等多条河流水体由于生活污水截污纳管不彻底导致河流中N、P含量升高,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增加。 水生生物物种。龙港市属于半岛陆地的环海沿岸地貌特征形成的填海陆路平原、沿海护堤、海滩、沙嘴、泄湖,水下沙坝、沿礁等若干子系统分布十分发育,适合深海鱼类等海洋生物积存繁育生长;域内近海深海水产生物有黄鱼、同罗鱼、梭鱼、燕鱼、平鱼、镜鱼,鲤鱼、鲫鱼、草鱼、鳝鱼、鲶鱼等近海深海鱼类;节肢水产爬虾、对虾、竹节虾等各种海虾及河流胡泊生存的河虾类;近海深海龟类、蟹类、螺、贝、蛤、蚝等壳贝类、海参、海蜇、水藻类等等,域内及周边近海、深海水产生物物种资源丰富。 (四)水环境风险结合二污普调查成果,龙港市分布有化工、电镀、印染等涉水重污染企业,周边河道和水体存在一定的水环境风险;并且,市域内存在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泄露,也将给周边水体带来一定的水环境风险。另一方面,根据《苍南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龙港监测断面河道底泥重金属含量较高(尤其是镉),进一步表明区域内底泥中重金属富集现象明显,地表水体的重金属污染相对较严重。 二、“十三五”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龙港市不断深化“五水共治”、深入开展碧水行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保障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有效提升。 (一)劣Ⅴ类水剿灭战取得全面胜利劣Ⅴ类断面整治。全面梳理劣Ⅴ类水体“五张清单”,紧扣“截、清、治、修”四个环节,全面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剿劣六大工程,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与2015年相比,区域内劣V类断面仅龙港一个,已全面消除,水质提升至V类,市控以上水质断面达标率从20%提升至60%。 黑臭水体整治。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市域内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确定黑臭水体名单和总体整治计划,委托专业机构对黑臭水体开展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清淤50万m3,102个劣Ⅴ类小微水体成功销号。 (二)涉水行业整治不断深化重污染行业整治。2016年~2018年龙港全面推进新一轮以卤制品、蚀刻、金属表面处理为重点的重污染行业整治,原地提升1家卤制品行业,集聚生产1家蚀刻企业。 重点涉水园区建设。随着龙港化工园区、龙港新城纺织产业提升园以及龙港电镀电雕园区建设,有效促进市域内化工、印染、电镀企业集聚生产,进一步推动涉水企业水污染防治水平提升。 (三)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相继完成龙港污水处理厂、临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启动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完善相关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2019年,每年新建污水干管25 km,配套支管25 km。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突出重点抓好龙港新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创建验收,持续推进管网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排查管网50 km,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4.5 km,城区截污纳管14.3 km。 (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和整治。加强对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溪闸)基本信息、排污与管理状况的动态管理,完成临港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对已排查出的2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加强直排海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入海河流监测监管,开展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 海洋渔业污染整治。结合省、市海洋渔业污染整治工作部署,强势开展“清港”、“清市”、“清网”、“打违”海陆联动执法五大行动,全力推进“三战”行动,再掀“一打三整治”新高潮,渔场修复振兴大见成效。 船舶码头污染整治。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推动现有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改造,安装生活污水存贮装置,推进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强化船舶港口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 (五)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明显河道污染整治。全面落实168条河道“一河一策”工作方案,抓好“河长制”落实;积极开展污染河道地毯式排查,协同处置截污纳管、违章加工点拆除以及污染点取缔等各种河道污染问题。 生态河道修复。完成池浦河、九龙湾河等12条16.6 km生态河道修复工程,清淤河道44 km,共40万m3;强化海洋生态修复,补种新美洲红树林200亩,成功试种江南涂围垦区北堤外红树林面积约260亩,并成功建设龙港新美洲省级红树林湿地公园。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农业建设。开展龙港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龙港市农民的节水意识,维护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减少面源污染,从而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节水工业建设。加强节水管理,推进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争创节水型企业。通过生产用水工艺改造,企业降低了单位产品用水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活节水建设。落实区域居民生活用水梯式水价制度,显著提高居民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存在问题“十三五”以来,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各类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排水管网结构性或功能性缺陷突出,污水处理终端效能不高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空间受限,水环境持续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 (一)水环境质量依然严峻随着龙港市“五水共治”“碧水行动”“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等工作的开展,黑臭河、垃圾河逐渐减少,部分河段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水生态环境状况仍未根本好转,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区域内5个市控及以上站位达标率为60%,江南河网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3.3%,朱家闸、龙港站位未达到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为氨氮。第二,鳌江江口渡断面由于水体高泥沙含量,形成泥沙异重流现象,导致鳌江河口断面水体溶解氧偏低现象突出。第三,市域内河道水环境,源水不足,河道水体整体流通性差。特别是城区河道河岸硬化,沿岸居民密集、管网不健全,在长期未降雨、水位较低的状态下,河道水体对污染物反应极其敏感,河水易变质,部分河段容易出现黑臭水体反弹,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水体污染整治压力较大。 (二)水资源保障有待加强随着闸坝调度方式调整、河道污染整治等,龙港市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仍存在一些根本性问题尚未解决。第一,龙港市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但也存在少量缺水,尤其是优质水缺乏问题突出。第二,由于土地资源稀缺、水域缺乏空间管控、对水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导致龙港市水域占用现象频发,显著降低水体的流动性,导致部分区域存在河道断流现象;同时,“水土流失、岸坡崩塌以及垃圾倾倒”导致的河道淤积以及水域管理不完善也是造成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第三,随着城镇规模和人口不断扩大,导致生活生产用水量迅速上升,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水生态调查基础薄弱龙港市域内地表水体通过设置控制断面了解水体污染情况,掌握水体环境质量变化,但未针对叶绿素a、透明度等水体富营养化指标以及重金属指标开展监测,难以科学评估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和重金属富集情况;并且区域内新斗门河、平等河、新美洲河等多条河流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并且季节性特征明显,蓝藻、水葫芦爆发,溶解氧不足、pH升高,河湖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受到破坏,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另一方面,市域范围内水体生态健康情况从未开展调查和评价,河湖的自净能力、生物多样性、生物完整性变化情况均处于未知状态,水生态调查基础薄弱。此外,龙港河道总体上原生态的水环境系统已遭到破坏,特别是人口密集的主城区,水体自净能力差,水生态环境相当脆弱。 (四)水环境风险依旧突出龙港市域内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较多,垃圾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对填埋场周边地表/地下水体以及土壤容易造成污染;并且龙港新城垃圾堆场整改工作存在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风险。另一方面,龙港市域内电镀、印染、化工等涉水重污染企业较多,含重金属废水渗漏、不达标排放等会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造成影响;此外,根据《苍南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龙港市朱家闸、龙港市控站位底泥中多种重金属被检出,进一步表明区域水体/底泥重金属污染相对严重,水环境风险问题依旧突出。 四、形势分析(一)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流域特色,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同时,“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关键期,在水生态环境领域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地上和地下的历史改革期,必须抓住机遇,推动水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高标准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建设美丽龙港。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十四五”时期,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三水”统筹、系统治理的关键期,水生态环境领域“四个打通”的历史改革期,龙港市将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全方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推动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从而形成“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一体化新局面。同时,随着美丽龙港建设工作的推进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已成为政府和公众共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步入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十四五”期间,随着“五水共治”、“美丽河湖”等建设工作的推进,市域内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由“净”到“美”的转型。但在公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而环境基础相对薄弱的前提下,龙港市生态环保工作将面临巨大的压力。随着“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重污染行业整治”等工作的推进,市域内环境质量总体好转,但是改善成效尚不稳固,区域性问题和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区域内“偏重偏污”的产业结构未发生根本性改变,高新化、智能化产业发展缓慢。此外,区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前期重点关注水环境质量,而水生态调查基础薄弱,河流的生态流量保障、富营养化程度、水生态健康情况、底泥污染富集程度等均处于未知状态,对区域内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风险防控带来一定的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水体生态流量、恢复水体生态功能、提高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为重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共同发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多源齐控,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全方位水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法监管;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治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为建设“五美”新龙港提供良好水环境质量保障。 (二)基本原则“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鳌江江南河网为重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共同发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多源齐控。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补齐制约高质量发展水生态环境短板。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以区域内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风险现状为抓手,全面梳理和分析水生态环境状况存在的问题,结合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系统设计针对性任务设施和重点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协调联动,落实各方责任。通过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激发和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形成水环境治理工作合力。 二、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应以改善水环境、保障水资源、修复水生态的“三水”统筹为核心,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着力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实现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并重,推进“幸福河”建设。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园区和城镇截污纳管(管网全覆盖),持续深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污水全收集),加快推进河流生态修复提升(河湖全美丽),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处理全达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人民全满意),逐步实现全市水体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提升。力争“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指标体系基本建立。 针对江南河网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为着力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实现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并重,推进“幸福河”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主要工作为全面完善截污纳管工程,实施城区段未截污纳管污水零直排工程,加快截污纳管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以及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研究确定横阳支江河道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 (二)指标体系在参照浙江省和温州市“十四五”水环保规划目标指标以及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关指标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和量化指标,具体目标指标见表2-1。 表2-1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表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饮水安全保障龙港市域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生活用水供水水源为文成县珊溪水库和苍南县吴家园水库,主要水源来自珊溪水利枢纽引水工程珊溪水库水,水源水质均为Ⅰ~II类,水质优良。为进一步提供龙港市供水能力,积极开展龙港塘东水厂扩建工程、珊溪引水工程、龙港新城自来水厂建设,扎实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完成三期供水量扩建至10万m3/d以及数字化、智能化的现代化水厂系统建设。同时,把控风险预估,根据《龙港市供水水源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有效提升水安全风险综合应对、管控能力和治理能力,整合现有水厂,实行一体化供水,着力防范水安全隐患,形成“多源互济”供水安全保障格局,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二、污染综合整治(一)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面梳理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结合区域内水功能区、“三线一单”等划分情况,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口区域,并依据其他环保监管要求,全面拆除违法违规排污口。针对现有排污口,根据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明确相关整治责任主体,制定“一口一策”,推动现有排污口整治;同时,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按照排污口设置相关技术规范,实行统一编码及命名管理、分类立标管理等。 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建立鳌江主要入海河流及主要入海溪闸开展总氮、总磷控制,健全入海河流(溪闸)污染物入海通量监测,研究制定并实施入海河流(溪闸)的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计划。到2025年,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浓度有效下降,总磷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立入海河流总氮、总磷监控体系,健全入海河流(溪闸)入海通量监测。 (二)片区生活污染防治完善污水收集体系。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污水管网“最后一米”纳管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不足、低浓度运行、超负荷运行及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城区排水等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对在建或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新建城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将污泥用作农用有机肥的原料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到2025年,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实现全覆盖,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加快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以及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工程,着力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有效解决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面加快推进龙港生活小区、产业集聚区、其他源等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园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做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到2022年,龙港市域内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源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 (三)工业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根据省市相关淘汰计划,制定实施龙港市落后产能淘汰计划,限制“双高”行业发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明确区域内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落后企业淘汰名单,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确保按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推动印刷、气流纺等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提升、链条化发展,着力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着力发展低碳新型绿色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清洁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型经济。结合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着力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绿色环保企业,促进市域内新型产业结构发展。 转变粗放生产方式。鼓励技术改造,推广清洁生产;要逐步建立起清洁生产示范行业和示范工厂,在新改扩工厂建立起清洁生产审计机制。针对电镀企业,在治理废水的同时,要改进传统工艺,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线,使电镀污染物排放水平大大降低;针对褪色工艺,要改变传统以强氧化剂为褪色剂,逐步推广采用双氧水为褪色剂,减轻地表水体氯离子严重超标的现状;对于化工企业,各生产车间要开展严格的清污分流,减轻废水末端处理的压力,实施清洁生产。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着力补齐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短板,全面推进排泄物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着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化防控,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及巡查到位率两个100%。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防治养殖污染。制定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依法落实管控措施。鼓励发展池塘循环水、工业化循环水、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高效养殖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切实提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种植业污染防治。推进农田氮磷拦截渠建设,有效控制种植业污染;精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使用量稳中有降,并积极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有机肥使用;健全农药、化肥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实现标准化运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标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出水水质参照农村生活污水最新出水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出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75%;全市农户受益率提高至85%以上,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 (五)移动源污染防治移动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和改造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推进0-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工作。对船舶油水分离装置的配备和垃圾桶的配备进行核查,对未配备的要求整改后进行检验。加强港口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城市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采取纳管、临时厕所等方式,杜绝污水直排河道,防止出现污染水体现象的发生。按照《温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要求,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有效运行已建成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不断提高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保障船舶污染物可送岸处置。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港口和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船舶含油污水、垃圾接收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上岸处理,全面建设码头“三桶一牌”(垃圾桶、生活污水桶、油污水桶、回收指示牌)接收设施。强化船舶港口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生态流量保障(一)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引水工程建设。推进珊溪水库、桥墩水库水源输送至龙港市,进一步提高苍南、龙港、平阳(南片)三地原水供应调控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稳定供水,打造“联网联调、空间均衡、量质并重、城乡均等”的水资源供给体系,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推动水资源保障体系构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控风险预估,扎实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安全风险综合应对、管控能力和治理能力,整合现有水厂,实行城乡一体化、集约高效的供水保障体系,着力防范水安全隐患,形成“多源互济”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二)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水资源管控红线,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促进绿色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不断深化水价机制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水资源计量监控体系,统筹推进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大力推广节水生活器具,推进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水平衡测试,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加大对国家、省鼓励的工业节水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排放改造项目,到2022年,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21.0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0立方米/万元。 推进农业节水。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集中连片推进“四小”田间工程建设,完善末级配水毛细血管;大力推进全市“两个百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强坡耕地、水稻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到2025年,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并实现农田水灌溉利用系数达到0.60。 加强生活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用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单位、行业节水技术提升,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90%以上的市县级机关、60%以上的市县级事业单位创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三)调控调度闸坝统筹考虑区域内河流最小生态流量保障需求,全面开展区域内闸坝调控调度情况排查,对于不满足相关要求的闸坝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闸坝生态调度任务,明确闸坝各时段生态下泄流量要求。规划建设水闸联合调度系统,根据雨量、洪量、生态需水量等制定全市水闸、河道联合调度方案,全方位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四)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污水再生利用能力。优先选择用水量大、水质要求相对不高、技术可行、综合成本低、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用水途径,重点用于耗水量大的企业和城市景观用水,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具体用途,处理达到相应的再生水标准要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优先考虑再生水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建设尾水人工湿地,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的资源化利用。 推进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根据《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 要求,加快推进龙港和临港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出水水质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步考虑尾水再生利用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出水水质和再生水利用率。 四、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湿地恢复与建设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重点打造龙港新城龙湖湿地公园建设工程、九龙河湿地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鳌江河口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等项目,通过水系沟通,生态护岸,清淤疏浚,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保护和改造现有湿地,结合防洪能力、水面率和河网分布情况,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湿地原有水乡风貌,同时注重湿地物种保护与恢复,保障滨海水禽栖息地完整,科学加强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二)河湖生态治理与恢复开展平原活水畅水治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执行,杜绝占用水域、渠化河流现象,分类整顿清理拦河坝、断头河,通过平原区活水工程,保障重要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畅通,逐步形成河湖相连的水系格局。针对断头河、垃圾河等黑臭水体,通过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生态补水、湿地净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打破河底荒漠化现象,全面提高水体流动性和河湖自净能力。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鳌江流域滩涂上红树林种植及生态改造,促进鳌江流域水质环境改善;实施鳌江及鳌江上游支流河道的全面清淤,减少消除河道泥沙淤积、污物沉积,直接改善鳌江河口断面江水水体泥沙含量和水质质量,降低水体物质耗氧量,恢复水体正常复氧能力。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重点推进水质不稳定断面和面源污染较严重区域等河流廊道生态修复试点。同时,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改善河道水环境,连通水系,活水畅流,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河湖新形象。重点推进横二河、横三河、横四河美丽河湖创建,形成龙港市“三廊六带多点”水生态环境体系。 (三)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及重要生物资源调查,明确水生生物多样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保护重点。加大水生野生动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在鳌江干流及其支流重点水域,科学合理地划定“禁渔区”和设立“禁渔期”,加强休渔禁渔管理。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恢复重要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水生生物资源;在鳌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山区溪流开展不同种类生物放流,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与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结构改善,发挥生物净水功能。 (四)加强流域生态建设联合平阳县、苍南县,协同开展鳌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掌握水生态环境状况;以解决江口渡断面溶解氧超标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制定鳌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系统解决江口渡断面溶解氧超标问题;开展鳌江河道清淤工程,减少消除河道泥沙淤积、污物沉积,改善河口断面泥沙含量,从而提高断面溶解氧含量;加大鳌江南、北岸滩涂红树林造林工程建设力度,加快蓝色海湾生态修复项目,加强沿线滩涂退耕修复,改善滩涂环境,减少鳌江河岸水土流失;开展河道小水电绿色整改,保障河道生态用水需求,因地制宜采取清淤治理、生态补水、爆气充氧等工程,探索运用水下森林、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开展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好生态系统。 五、水环境风险防控(一)加强预防设施建设定期评估沿河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立完善重点风险源清单。推进电镀电雕、印染、化工等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工业园区)应急预案编制,推动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建设,完善突发性事故防范和处理风险应急系统体系。 (二)强化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地表水风险预警能力,补齐5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鳌江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鳌江主要入海河流及主要入海溪闸总氮、总磷控制,构建智能化的地表水环境预警预报平台,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强化监测仪器、监测平台配套设置,增强监测机构软件、硬件实力,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监测水平。 (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市域内各片区每年定期开展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评估与预案修订,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水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加强流域上下游应急机制的统一协调,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四)降低累积性环境风险推动市域内重点工业园区周边河道底泥污染情况排查,摸清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情况;针对重金属含量高、环境风险较高的区域开展修复治理工作。对市域内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调查,重点关注堆放点渗滤液污染防治水平,对于历史遗留的简易垃圾堆放点和垃圾填埋场(原龙港市五凤乡垃圾填埋场地块、原龙港市腾垟乡垃圾填埋场地块和原龙港市垃圾填埋场地块),则积极开展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渗滤液处理水平,减少渗滤液污染问题,降低环境风险。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概算 为达到龙港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在饮水安全保障、污染综合整治、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五个领域抓好重点工程项目26项,总投资35.73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拨款为主,污染整治和生态经济建设类以业主自筹为主,财政补助补充。 (一)饮水安全保障。实施包括饮水资源保障3个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6.85亿元。 (二)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包括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排污口整治、垃圾堆场整治等6方面10个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18.83亿元。 (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包括清洁排放改造、调控调度闸坝、节水型社会建设等3方面3个重点工程项目,共投资0.21亿元。 (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包括湿地保护与修复、近岸海域生态修复、河湖生态治理与保护、流域生态治理等4个方面9个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8.34亿元。 (五)水环境风险防控。实施综合防控平台及系统提升建设方面水管理平台建设1个重点工程项目,共计投资1.50亿元。 具体建设项目见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附表1。
第五章 保障措施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水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分解列入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水污染减排、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测等相关重点工程的建设投入,强化对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提高环保资金投资效益。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费、水价的差别化管理政策,实现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加强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形成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等多种建设运营机制。 三、完善监管执法机制按照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市的要求,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整合各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统一实行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健全地方水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水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推进片区、社区“三水”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水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 四、动员全民公众参与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排污信息、水环境监管等领域环境信息公开,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对区域水环境信息的需求。合理引导公众参与,完善水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全面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建立健全公众日常环境行为激励约束制度,积极开展各类生活方式绿色化活动,增强公众绿色生活理念,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环保共建共享机制。
附表1 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 龙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单位:万元
“*”表示牵头单位
附件1 龙港市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质现状统计 龙港市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质现状统计表
附件2 龙港市市控以上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汇总 龙港市市控以上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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