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档案馆档案日常管理及驻场服务等3项职能转移的公告
|
根据《龙港市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工作方案》(龙委改办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龙港市档案馆档案日常管理及驻场服务等3项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档案日常管理及驻场服务 (一)职能事项名称:龙港市档案馆档案日常管理及驻场服务。 (二)转移单位: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三)转移方式:向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 (四)工作承接要求: 1.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派出人员符合工作要求。 2.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在开展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范程序及要求进行,接受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服从工作安排。 4.遵守档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熟悉档案相关的安全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竞争程序: 1.报名竞争。由社会主体根据公告向本单位提出承接申请,本单位从中择优选出若干个或一个社会主体承接。 2.公示名单。在拟定承接主体名单后,向社会公示。 3.签订协议。在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本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 4.事项交接。在签订协议后一定期限内完成事项移交工作,并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告交接事宜。 (七)转移单位联系人:李少畅 电话:0577-59928181 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一)职能事项名称:龙港市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二)转移单位: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三)转移方式:向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 (四)工作承接要求: 1.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派出人员符合工作要求。 2.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在开展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范程序及要求进行,接受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服从工作安排。 4.遵守档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熟悉档案相关的安全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竞争程序: 1.报名竞争。由社会主体根据公告向本单位提出承接申请,本单位从中择优选出若干个或一个社会主体承接。 2.公示名单。在拟定承接主体名单后,向社会公示。 3.签订协议。在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本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 4.事项交接。在签订协议后一定期限内完成事项移交工作,并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告交接事宜。 (七)转移单位联系人:李少畅 电话:0577-59928181 三、党史地方志购买服务 (一)职能事项名称:龙港市党史地方志购买服务。 (二)转移单位: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三)转移方式:向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 (四)工作承接要求: 1.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派出人员符合工作要求。 2.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在开展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范程序及要求进行,接受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服从工作安排。 4.遵守档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熟悉档案相关的安全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竞争程序: 1.报名竞争。由社会主体根据公告向本单位提出承接申请,本单位从中择优选出若干个或一个社会主体承接。 2.公示名单。在拟定承接主体名单后,向社会公示。 3.签订协议。在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本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 4.事项交接。在签订协议后一定期限内完成事项移交工作,并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告交接事宜。 (七)转移单位联系人:李少畅 电话:0577-59928181 单位: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公告时间:2021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