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函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函 |
黄益群代表: 您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人大建议9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很好,切中了目前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所面临问题的关键,选题切实实际,建议针对性强,分析实事求是,具有很高的实际价值。 针对您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和政策支持,消除企业顾虑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撤镇设市以来,每年的企业升规数分别为56家、91家、62家、111家。截至目前,规上企业数达到526家,小升规工作得到温州市经信局的肯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小升规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导。对年度纳税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小升规”企业,给予奖励30万元;严格工业项目用地准入门槛,所有单独供地对象必须是上年度纳税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企业;政府投资建设的园区销售(租赁)重点向规上工业企业倾斜,优先保障规上工业企业发展用地;对用电量与产值严重不配比的规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勒令纠正,安排有序用电,优先保障规上工业企业用电,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鼓励工业企业积极主动升规。同时,每年组织1场“小升规”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会和统计业务培训会,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指导企业应统尽统。 二、建立三色机制。对确定能升规的企业或确定不退规的企业列为蓝色管理对象,对力争升规的企业或力争不退规的企业列为黄色管理对象,对三张清单内确定不能升规或确定下规的企业列为红色管理对象。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发局和市税务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抽调市经发局、市税务局若干名精干干部为专班成员的工作专班。每月组织一次研判,并及时将研判结果反馈给专班。 三、加强行政监管。经发局要联合税务、电力部门认真梳理“电产比”“电税比”严重不匹配的工业企业名单,针对名单中的企业重点监督和联合执法,指导企业依法纳税。对用地5亩以上或使用厂房5000平米以上的企业采用以电核税、以地核税、以使用设备及员工数量核税方式,依据企业涉税信息对低于预警值的,纳入日常纳税评估案源库,进行重点评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大亩税低效企业整治力度,对于占用土地多、能耗多且纳税小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差别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倒逼达到升级规模的企业上规,防止规上企业恶意退规。 四、加强困难帮扶。梳理“防退规重点企业”“小升规重点企业”两张清单,将“促升规防退规”工作列为帮扶企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清单中的每家企业明确一名税务和经发的干部,梳理企业存在问题,实施精准帮扶。加快“帮企云”“企业码”推广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升规、保规后即可销号。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龙港经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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