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公告(龙港科智妍医疗美容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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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规定,现对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人和单位都可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处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监管科,联系电话:68585106。 设置单位(人):刘琴琴 设医疗机构类别: 医疗美容诊所 设医疗机构名称:龙港科智妍医疗美容诊所 设医疗机构选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鑫浦豪庭2幢102室 设医疗机构负责人:刘德华 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设医疗机构床位(牙床):床位4张、牙椅0张 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社会 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