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交线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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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2024〕16号专题会议决定,龙港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由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划转至龙港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将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线路通过公示终止。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联系方式:0577-68678610;联系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政务客厅)二楼D202室。 备注:为了方便群众出行,终止的线路由龙港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接替运行。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相关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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