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3)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4)负责行使文化旅游、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网信、民宗、文物、广电、教育、民政、人力社保、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保、卫生健康、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粮食物资、科技、自然资源、人防、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地震、城市管理、公安(人行道违法停车、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行为)、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发展改革、经信、气象、应急管理等 32 个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权。涉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行政许可证件(执照)的行政处罚事项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涉及海洋、港航、渔业的行政处罚事项暂不纳入。行政处罚权由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依据省政府批复,以龙港市政府公告为准。 (5)承担全市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处。 (6)负责市属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相关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监督、考评建设平台、各片区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7)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远期计划与近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考评相关部门、建设平台、各片区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实行综合执法的 业务主管部门明确部门责任边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及后续监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5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7044.96万元。 (二)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37044.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16.36万元,下降2.9%,主要是离职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增加,二级项目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8.68万元,占21.35%;政府性基金收入29083.24万元,占78.51%;上年结转53.04万元,占0.14%。 (三)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37044.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16.36万元,下降2.9%,主要是离职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增加,二级项目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784.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477.22万元,占17.48%;日常公用支出599.56万元,占1.62%;项目支出29968.18万元,占80.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044.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90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9083.24万元;上年结转53.0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784.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37万元。 (五)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08.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2.41万元,下降4.5%,主要是离职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36万元,占8.03%;卫生健康支出186.64万元,占2.86%;城乡社区支出5269.85万元,占80.7%;交通运输支出53.04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496.37万元,占7.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9.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4.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1.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69.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及日常运转公用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96.5万元,主要用于制服经费、执法经费、城市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35.4万元,主要用于犬类管理经费、劳务派遣经费、数字化档案运行维护经费等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新美洲垃圾填埋场治理经费、垃圾中转站改建等项目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53.04万元,主要用于鳌江五桥健康监测系统经费等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6.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7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7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59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9083.2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796.99万元,下降2.67%,主要是本年二级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9.83.24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4664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置经费、环卫一体化经费等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6554.3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交通隐患点整治及市政设施更换维养经费、城区农村绿化养护及园林绿化、公厕维养及改造经费、全市路灯电费及维修经费、两污运维费用等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3300万元,主要用于新美洲垃圾填埋场治理经费、垃圾中转站改建、混合垃圾应急临时筛分点等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64.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经费、办公用房租赁及物业管理经费、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服务、工程招标采购水质检测桥梁检测等第三方等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退款、大拆大整、下洋郑屋顶美化经费等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3500万元,主要用于两污运维费用等项目支出。 (八)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9.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9万元,下降0.5%,主要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5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25.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481.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8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9968.1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