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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30383MB1D78880M/2021-0101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关于《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龙港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龙港市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全民大会战行动的总体部署,开展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龙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四小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进一步改善民生,优化交通环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开展“四小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是《龙港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指出要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划定重点区域(以政府通告为准)综合治理、强势打击的原则,对市区“四小车”进行综合整治,全面优化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三是龙港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暨重点社区环境大整治动员大会中郑建忠书记指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是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我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强调了市内“四小车”众多、违章问题突出的情况。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遵循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以点带面与标本兼治、联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维护“四小车”所有人合法权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度和满意度,为提升我市城市交通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工作目标、整治对象、整治区域、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六部分组成:

1、工作目标:主要介绍《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原则、遵循方法、采取的总体措施。

2、整治对象:主要介绍实施方案针对的对象是市区范围内的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机动货运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臵驱动的三轮车)和二轮电动车(含二轮摩托车)。

3、整治区域: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严管整治的通告》划定人民路(世纪大道至沿江路路段)、通港路(人民路至西三街路段)、龙金大道(世纪大道至龙港大桥路段)、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瓯南大桥路段,含文卫路)、镇前路(白河路至龙翔路路段)、站港大道(龙金大道至西一街路段)、东新街(龙金大道至西三街路段)、财富中心商圈路段(泰安路→文高路→宫后路→高兴路→泰兴南路合围内道路,含上述道路)、重点农贸市场周边路段(第一菜市场、第二菜市场、第三菜市场和西排农贸市场)为整治区域。

4、整治内容:针对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机动货运三轮车、二轮电动车(含二轮摩托车)开展专项整治,并明确党委、群团工作部、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社区等部门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分工职责。

5、实施步骤:明确调查摸底、政策制定出台、宣传发动、政策处置、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阶段的时间节点及不同时间节点内各有关部门、社区联合党委、社区需要牵头及配合其他单位开展的工作。

6、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二)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四)细化方案,统一政策。(五)依法行政,确保稳定。

7、附件:主要对实施方案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分工进行细化,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微的”与人力客运三轮车、二轮电动车分别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

四、出台意义

1、整治“四小车”符合人心所向,保障群众安全。部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深刻意识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甚至部分驾驶员存在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为。开展“四小车”专项整治牢牢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及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2、整治“四小车”政策制订合理,处理方法得当。对不同门类、不同对象的“四小车”采取不同的政策,并出台了相关就业帮扶和换购补贴的系列相关措施,体现了人性关怀的温情和社会公平的维护。

3、整治“四小车”时机恰当,是大势所趋。正值建党100周年和设市两周年时间节点,“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是事关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的一件“关键小事”,也是对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考验”,打赢“四小车”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龙港城市新形象。

五、实施时间

《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27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龙港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77-5990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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