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开征求《龙港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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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稳妥推进龙港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龙港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1年7月7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龙港市农业农村局金李龙 电话:0577-59868080 邮箱:459500106@qq.com 附件:1.《龙港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龙港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附件:龙港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及实现办法【送审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