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龙港市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筑起重设备产权、租赁、安装、拆卸等单位的市场行为,确保建筑起重设备监管过程中的安全,结合龙港市实际情况制定《龙港市建筑起重设备监督管理手册》(附件1),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1.龙港市建筑起重设备监督管理手册
2.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名录登记申报表
3.龙港市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审批备案表
(此页无正文)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龙港市建筑起重设备监督管理手册
一、建筑起重设备企业备案管理
凡是在龙港市从事建筑起重机械业务的企业,必须于2021年7月1日前到龙港市资规局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登记备案手续(附件1)。
“一体化”企业的资格审查、备案申请等手续由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工程项目的建筑设备的过程监管,设备产权、安装、使用、拆卸等备案登记手续由质安站负责。
二、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管理
龙港市建筑工程全面实施建筑起重设备“一体化”制度,设备安拆单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时,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合同及安全协议书、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安装验收资料等。
1、建立安拆报审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在进行设备安装拆卸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必需向质安站提交《龙港市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审批备案表》(附件2),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录入温州智慧安监系统进行设备安装拆卸备案。在起重设备安拆、顶升时,监理单位人员、施工单位安全员应到场监督,并形成记录(包括影像资料)。
2、建立日常检查制度。使用(施工)单位应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好记录,并将经“一体化”企业、监理签字确认的记录每月报质安站备案。
3、设备每月需进行维保,维保人员维保后,在现场建筑起重设备维保记录牌上,张贴维保单和签名(维保记录本由温州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免费提供)。
三、建筑起重设备检测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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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办公场所及维保基地证明材料、技术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劳动合同、保险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版(申请表、附件材料一、二册内容);
本表要求用计算机双面打印,空白处填无,一律不得涂改;
附件材料装订两册;第一册:企业简介、相关证件、办公场所及维保基地证明材料、检测设备一览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第二册:专业技术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劳动合同、保险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登记表、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等相关资料。
填报企业应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不予受理申报。
附件3
龙港市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审批备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工程项目经理 | 电 话 | |||||||||||||||||||
设备备案编号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监理单位 | |||||||||||||||||||
安装(拆卸)单位 | 资质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
安装(拆卸)方案 | 有/没有 | |||||||||||||||||||
首次安装高度 | 最终使用高度 | |||||||||||||||||||
安装时间 | 年 月 日 | |||||||||||||||||||
拆卸时间 | 年 月 日 | |||||||||||||||||||
设备使用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空格如不够,名单可附后) | ||||||||||||||||||||
姓 名 | 工种 | 资格证编号 | 备 注 | |||||||||||||||||
产权单位意见: 产权单位(章) 年 月 日 | 安拆单位意见: 安拆单位(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 施工总承包单位意见: 施工总承包单位(章) 年 月 日 | |||||||||||||||||
说明:(一)本表一式四份,建设主管部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自留一份。
(二)交表时应提交资料:1、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2、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3、安装(拆卸)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4、设备基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塔吊基础设计证明、塔吊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以上资料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