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598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问答】关于《龙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63 号)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63 号)等文件精神,龙港市于2020年4月印发《龙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龙办发[2020]63号),因我市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职责进行划转,其工程变更职责也相应进行调整,结合该办法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因此市政务服务中心提请对《龙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办法》共分为七部分三十一条。分别为总则、工程造价变更管理职责、工程造价变更范围和类别、工程造价变更签证规定、工程造价变更程序、工程造价变更责任、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工程造价变更管理职责,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的职责。

第三部分为工程造价变更范围和类别,明确了工程变更具体范围和三大类别。根据工程造价变更金额,将工程造价变更分为重大变更、 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第四部分为工程造价变更签证规定,明确了工程变更《工程变更联系单》《设计技术联系单》的签证要求。

第五部分为工程造价变更程序,明确了三大类别工程变更的具体实施流程及送审材料明细。

第六部分为工程造价变更责任,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的责任。

第七部分为附则。本办法自2022年12月3日起施行,并对历史遗留工程变更事项操作进行了说明。

通过以上规定内容的制定及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该文件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答: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和解决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超工期等问题。

四、文件中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答: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工程造价变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工程造价变更审查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变更审批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社会事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对行业内的工程造价变更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审查,负责对工程造价变更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各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工程造价变更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造价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对工程造价变更进行财政监督。

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造价变更进行审计监督。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五、文件中的工程造价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答: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造价变更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施工合同价款变更的下列情况:

(1)涉及建设方案、标准、规模、内容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造价变更的工程设计变更;

(2)由施工方以外原因引起的涉及工程费用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3)材料与设备的换用;

(4)其它引起合同造价增加的工程变更(合同内约定的人工、材料动态调整除外)

因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引起工程量清单的差异或误差,政策性文件调价引起工程价款的变化,以及不涉及造价变更的其他情况,均不属于本办法的工程造价变更范围。

六、工程造价变更的类别有哪些?

答:根据工程造价变更金额,将工程造价变更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较大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为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变更内容及涉及金额进行拆分申报。

工程造价变更累计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该项目后续申报的一般变更按较大变更审批;工程造价变更累计总额超出施工合同价20%或2000万元(含)以上的,该项目后续申报的工程造价变更均按重大变更审批。

七、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860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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