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075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 号:
  • 龙政发〔2022〕14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GD01-2022-0003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各社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为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以下称农业“双强”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3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温政办〔2022〕4号)及《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2〕5号)等文件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践行高质量发展新理念,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突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推进农业绿色高效生态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化机械化科技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力争“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创一流”,为推进共同富裕奠定重要产业物质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水平、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标全面达标,建立较完备的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体系、装备应用体系、产业融合体系、支持保护体系、协同推进体系。

——农业劳动效率明显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200元以上。

——农业科技进步明显提升。主要品种覆盖率75%以上,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2家,数字农业工厂达2家以上,通过定向招聘、社会购买服务补充力量等方式,达到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专兼职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名以上。

——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5%,设施种植业、水产养殖、畜牧业机械化率分别达50%、55%、65%以上,争创1个省级“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

——农业亩均效益明显提升。农业(除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达到8000元/亩,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达到68%,小农户融入“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组织达90%。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科技强农行动

1.提升种苗繁育能力。推进主导产业优良种苗繁育与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通过科技专项课题和农技推广计划,引入省内外农业科研院校及种业技术专家,实施优质水稻、花椰菜、番茄、生猪、家禽、鱼虾蟹及贝类等重点产品优品优种繁育、引试科技项目3项以上,建立水稻育秧基地15个、主导产品育苗中心3个,苗种繁育基地面积达200亩以上,推广农业新品种15个以上。全面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建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质资源保存圃。加快良种在生产上的推广应用,全市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覆盖率稳定在7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他的为参与单位,下同)

2.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全市现代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目标,根据农业主导产业与优势农产品布局,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活动。一是通过院(校)地(企)合作方式引进国际、国家、省市农业科研院校的重大农业高新科技试验研究成果或本地重大急需的科技项目落地我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的引进、示范、推广与应用,实施跨学科协同创新,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二是争取创建省级及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来龙设立农业领域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先进的农业创新驱动平台,探索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城;三是立足沿江省级现代农业园、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引进多家农业科技型企业。到2025年,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2家以上,新增农业领域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争取省科学技术奖及以上奖项1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

3.提升农产品冷链与精深加工能力。结合产业特色和区域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特色优势产区、综合性加工园区集中,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2个,重点支持精米及米制品、海鲜干货、果蔬制品、禽蛋制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健康食品研发和保鲜物流能力提升,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2个、田间地头冷藏保鲜项目5个以上,引进果蔬、水产品等冷藏保鲜及冷链物流技术,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集中采购及跨区域远程配送能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创新农业绿色低碳模式。加强优质高产新品种、节本增效新技术和生态循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全面推广“大棚番茄-粮食”粮经轮作生态模式和“生物质资源+”节能生产模式,加快实现种植业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渔业规模主体养殖尾水零直排、畜产品药物残留和环境排放“双下降”,逐步减少农业对化石燃料需求,每年创建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个以上;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提高农田固碳增汇能力,加快构建以浅海贝藻养殖为载体的海洋碳汇渔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5.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模式,建设“乡村大脑”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构建全过程管理数据和分析服务模型,健全市场和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开发提供产品生产情况、行情资讯、供需平衡等服务。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推进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应用,打造农业产业数字化集成平台1个,争创全省数字乡村试点县;鼓励开展农业“工业化”试点,推行垂直农业、车间生产理念,应用全天候光温、智能化作业等先进装备,示范推广无土栽培、汽雾栽培等新模式新技术,建设数字农业工厂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促进农业优品提升。全面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打造“浙字号”农业品牌2个、绿色食品5个以上,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率达56%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实施机械强农行动

1.加强粮食烘干机械建设。全面改造提升应用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全自动化的粮食烘干机械,全市建设烘干中心20个以上、配备粮食烘干机80台以上,年稻谷烘干能力达2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创新特色农机适用推广。鼓励引进适用性新型农机装备,建立特色产业生产技术及整机装备需求计划,加快推进设施大棚种植粮食作物机械化,加大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宜机化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引进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相对简便的微小型适用性农机,适用小田块、多落差、有限空间作业。加大果蔬等经济作物采摘、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农机具的推广力度,应用微型耕作、轨道运输、节水灌溉、无人植保等装备和技术,建立健全以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机社会化组织为服务主载体,科研院所、生产销售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到2025年,新增先进适用农业机械5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3.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试点。聚焦粮油、果蔬、畜牧、渔业全程机械化生产,全面推进“机器换人”实施,创成省市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1个、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4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4.推进耕地规模化经营流转。强化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推行“连片流转+土地整治+农业标准地”,设置农业“标准地”亩均投资、亩均产出、安全环保、流转年限、带动效果等控制性指标,推动农业生产降本增效。开展承包地流转示范村建设。到2025年,土地规模经营占比达68%,其中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60%,完成农田宜机化改造0.8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5.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依托区域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布局建设2家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探索推广农机装备“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模式,鼓励工商资本、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运营,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区域化、专业化、“一站式”方向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综合农机服务和“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场(户)”的机械装备共享体系,充分满足农机作业、维修保养等需求,大力发展订单式作业、生产托管、承包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

四、政策扶持

(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1.打造高能级农业科创平台。获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市财政在上级补助基础上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来龙设立新型农业研发机构的,或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为基础,支持科技开发、示范推广、辐射带动等平台能级提升,打造农业科技城或未来示范农业园区,单个创建期不超过3年的,给予一事一议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市社会事业局)

2.创新发展数字工厂化农业。以“揭榜挂帅”形式引进有代表性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农业植物工厂投资项目,给予资金、用地、金融等政策支持。招引落地单个项目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在上级补助上财政给予投资方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投资项目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模式,支持农业基地建设数字农场、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按市惠农政策农业产业提升项目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3.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精深加工水平。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是通过财政投入、发行共同富裕专债、融投资等方式,加大对大型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品冷鲜冷藏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及大宗农产品数字交易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支持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产地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产品加工设备等,按市惠农政策农业产业提升项目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发展绿色生态种养。拓点扩面建设“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建成省级放心菜园、高品质基地、健康养殖基地及“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等20个以上,实现生产管控和农产品基础信息全程可追溯管理,按市惠农政策标准化建设奖励标准给予补助;优先支持“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农机应用、种业推广等综合服务,建成“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中心、农业产业联合体1个,按市惠农政策农业产业提升项目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5.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创新发展。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番茄、花椰菜、禽蛋、水产品等主导产业,着力培育龙头带动、品牌推动和延链补链强链,整县推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攻关。一是通过整合、优化、提升,重点打造1条水产品捕捞、加工、批发销售的全产业链条,争取全市成功打造1条十亿元级的标志性农业全产业链;二是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县级以上达到20家,其中省市级以上企业5家以上,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培育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家以上、县级家庭农场30家以上。三是每年选择基础条件完善、产业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聚焦产业链条短板项目,推进种苗繁育、资源保护等基地建设,遴选多个项目重点扶持,按惠农政策相关项目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其中农业科技化、机械化项目补助占比70%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统筹科技、农业专项资金和中央、省市项目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双强行动”重大项目攻关,探索建立以科技成果入股为核心的科技人员与企业紧密联合的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员的收益分配挂钩机制。做好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普惠型涉农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快新型“政银担”合作,撬动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放大对龙头企业的贷款数量。推进地方特色农林渔牧业保险,推广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积极探索“保险+贷款”“保险+期货”“保险+抵押”等保险模式。推动数字技术与金融支农深度融合,以“三位一体”智农共富应用为切入口,以涉农主体画像为支撑,建立银农融通数据共享平台,提升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授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

7.创新重大项目招大引强机制。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一批科技型产业链头部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把农业“双强行动”项目列入我市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积极承接长三角等区域的溢出效应,布局科技、农机、生态、加工等重要产业链环节。建立定期走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打造农村投资最优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经济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支持农业机械创新应用

1.大力推进“机器换人”工程。加大粮食全程机械化的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在中央、省补贴的基础上给予购机者自付部分60%补助,其它作业机械给予购机者自付部分40%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引导发展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强化规划布局,支持建设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和粮食烘干、加工中心等,按市惠农政策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准公益性质标准给予70%的财政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连片流转的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粮食作物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给予集体经济组织每亩80元的工作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各社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专班,以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委市府办联系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总召集人,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龙港市农业“双强”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班,专班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专班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专班副组长,相关业务科长为专班成员,承担牵头组织、统筹推进等工作,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人才、土地及资金要素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农业“双强”人才培育,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养,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二是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农机、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明确项目建设选址,解决设施农业用地需求;三是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在50%以上”的国家政策,从2022年开始,逐年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六、其它

本政策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之日期间参照执行。我市已发布的其他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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